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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石禮謙聲明(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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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石禮謙議員指示立法會秘書處今日(五月六日)作出以下嚴正聲明:

  本人留意到,今天下午約四時三十分開始,部分議員聲稱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舉行第三次會議,並選舉主席及副主席。

  本人澄清,法案委員會已經接納內務委員會作出的指引。根據有關指引,本人獲授權決定法案委員會的會議日期、時間及地點,並在會議上主持主席選舉,直至選出主席為止。本人已指示秘書處將原定於今天四時三十分舉行的法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改於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舉行,屆時才會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法案委員會秘書亦已於今天發出有關通知。
 
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