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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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三十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早晨。移交逃犯兩條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今早稍後時間會召開第二次會議,正如我昨天在北京回來時呼籲,希望各位議員都以互相尊重的態度,按立法會的《議事規則》盡早選出法案委員會的主席和副主席,讓有關的審議工作可以順利開展。立法會是一個議事的地方,我相信經過一個審議的過程,應該可以把我們為何要作出這個修訂的目標說得更清楚,亦可以讓政府同事有機會在立法會這個平台回應議員或社會大眾的關注。如我昨天的承諾,在審議的過程中,如果議員提出的一些意見務實可行,既可符合我們今次修訂的兩個目標,亦有助消除或減少社會部分人士對於這次工作的疑慮,特區政府一定會很認真、很嚴肅考慮。
 
記者:林太,其實想問一下,昨天民主派提出一個要求,就是希望短期內約見你,你會否見他們呢?現在他們提出不同方案,除了民主派之外,公民黨提出「域外法權」的建議,田北辰就有一個「港人港審」的建議,其實這些建議,你們初步有沒有一些看法?最後,就是林榮基的情況,以你所知,如果內地要求引渡林榮基,其實林榮基會否被引渡?其實政府如何可以確保港人在內地受審的時候,會受到在香港同樣程度的保障?這個是很多香港市民擔心的。
 
行政長官:我不會在這裏回應個別個案或作出任何揣測性、假設性的回應。就不同議員提出的意見,正如我所說,最好是在法案委員會召開之後,在立法會的平台,在這個公開場合討論,甚至是辯論。正如我剛才所說,特區政府會以認真、嚴肅的態度回應議員的提問。
 
記者:有沒有初步看到台灣方面對修例的意見有沒有甚麼取態?會不會導致稍後真的修例後,可能台灣方面不接受?因為昨天陸委會也提過,曾經三次向港方提出一些會面要求,但都石沉大海。港府有些甚麼回應?
 
行政長官:昨天,我也特別針對在我們提交草案後,有一些評論說無論是對台灣當局或受害人的家屬,我們都好像有一段時間沒有回應。事實上,不是。對於受害人的家屬,我們一直與他保持聯絡,亦由我親自寫信給他,而受害人家長每一次來信、電郵,我都親自看,我們亦會給他一個初步的回應,直至今年二月十二日給了他一個實質回應,說我們已找到一個方法可以提供一個法律基礎,按着台灣當局的要求,遣送這名逃犯回台灣接受法律的制裁。
 
  至於台灣當局,李家超局長昨日也說過了,並不存在甚麼「石沉大海」,問題是當我們還未有一個實質的法律基礎,就可以怎樣回應有一個方向,事實上是未能給予一個很實質的回應;但今日我們有這個條件與台灣當局磋商,亦打算用協進會和策進會這個平台來做。保安局局長昨天已向大家說過,在這一、兩天,即今日或明日,我們會正式回信以展開這項工作,但就雙方的討論恐怕不會很公開地向大家說,希望能夠達致某些成果後,可以向大家交代。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