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因解僱懷孕僱員、欠薪及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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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及其他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給僱員,以及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僱員的裁斷款項,並不應違法終止懷孕僱員的僱傭合約。」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完
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6分
香港時間19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