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女因襲擊食環署人員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被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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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男女分別因襲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人員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今日(四月十八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處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此外,該名女子亦因在公眾地方違例棄置垃圾及在無合理辯解下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分別被判罰款3,300元及1,000元。

  案情指去年十一月一日,一名女子在東區筲箕灣東大街的公眾地方違例棄置垃圾,一名食環署人員擬向她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時,該名女子拒絕合作,而同行男子則襲擊該名食環署人員。

  食環署發言人說:「對執法人員使用暴力是不當行為,並須負上法律責任。市民應與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充分合作。」



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