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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舉報助環保署成功檢控船公司非法海上傾倒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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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強投資有限公司」因旗下船隻的員工非法傾倒物料入海,今日(四月十八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海上傾倒物料條例》,判處罰款8,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十月接獲市民舉報,目擊一艘停泊在九龍油塘三家村碼頭附近的船隻上,有人多次利用鐵鏟傾倒物料入海面。該名市民並提供手提電話拍下的攝錄片段予環保署跟進。經調查後,環保署發現事發當日「集強投資有限公司」的船隻在該地點進行維修及清潔工作,其工人把物料傾倒入海面,遂按《海上傾倒物料條例》檢控該公司。

  非法傾倒物料或廢物入海是違法行為,亦會污染海洋環境。發言人提醒從事海事工程及海上運輸業的負責人必須妥善處置所有工程拆建物料、廢料等,亦須做好員工培訓及管理工作,切勿將物料廢物傾倒入海,觸犯法例。根據《海上傾倒物料條例》,違例者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呼籲市民,如目睹任何人士涉嫌從船隻傾倒棄置廢物,可向環保署舉報。

  更多有關管制海上傾倒物料的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daso_gr.html
 
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