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兒童接種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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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然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兒童接種計劃),初生嬰兒至小六學生應接種11種傳染病的疫苗及加強劑。關於兒童接種疫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部分私家醫生有為兒童接種不在兒童接種計劃涵蓋範圍的疫苗,例如流行性感冒疫苗、乙型流感嗜血桿菌疫苗、甲型肝炎疫苗、日本腦炎疫苗、輪狀病毒疫苗及一些包含多種疫苗成分的「多合一」疫苗,政府會否考慮把部分該等疫苗納入計劃;若會,將會納入哪些疫苗和實施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五年,每年在兒童接種計劃下(i)公立醫院為初生嬰兒、(ii)私家醫院為初生嬰兒、(iii)衞生署轄下母嬰健康院為學前兒童,以及(iv)衞生署學童免疫注射小組到校為小學生,分別接種疫苗的劑數,並按所涉傳染病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三)過去五年,每年(i)學前兒童和(ii)小學生的疫苗接種覆蓋率分別為何;
 
(四)過去五年,每年有多少名兒童在政府防疫注射計劃下獲免費注射季節性流感疫苗;及
 
(五)過去五年,每年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分別(i)購買用於兒童接種計劃的疫苗劑數、(ii)因過期或損毀而丟棄的疫苗劑數,以及(iii)管有的疫苗存量為何?
 
答覆:
 
主席:
 
(一)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中心)一直留意世界衞生組織對免疫接種的最新立場、新疫苗的科學實證、全球和本地疫苗可預防疾病的最流行病學情況,以及世界各地衞生當局的建議和實踐經驗。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科學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從公共衞生的角度,就「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計劃)涵蓋的疫苗適時向中心提供科學意見和作出建議。一般而言,把新疫苗納入計劃會以科學實證為基礎,並考慮公共衞生方面多項因素,包括疾病對社會造成的整體醫療負擔、疫苗的效能及安全性、是否有其他有效的預防措施、成本效益、有關疫苗是否為市民所接受等。除考慮是否把疫苗加入計劃,科學委員會亦不時就各種疫苗在本地的使用作出建議,例如甲型肝炎(見註一)、日本腦炎疫苗(見註二)和腦膜炎雙球菌疫苗(見註三)。
 
  至於季節性流感疫苗方面,其性質與計劃下的疫苗有所不同。現時計劃建議的疫苗主要屬需接種指定劑數的疫苗,按各種疫苗及加強劑建議的特定年齡完成接種後,一般可達至長期免疫,無需每年重覆接種。然而,流感疫苗的成分則每年不同,須每年重新接種。科學委員會一直建議,除有已知禁忌症的人士外,所有年滿六個月或以上人士均應接種流感疫苗以保障個人健康,並非只局限於兒童。因此,政府一直透過「政府防疫注射計劃」及「疫苗資助計劃」為有較大機會受感染的合資格羣組提供免費及資助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
 
  科學委員會會繼續因應流行病學的變化和疫苗的發展,不時檢視和擬訂有關透過疫苗以預防疾病的公共衞生策略。
 
[註一:科學委員會建議以下人士應接種甲型肝炎疫苗:前往甲型肝炎流行地區的外遊人士、患有凝血因子疾病而需要接受血漿衍生凝血因子替代治療人士、患有慢性肝病的人士及男男性接觸者。
 
註二:科學委員會聯同傳病媒介疾病科學委員會建議日本腦炎疫苗適用於準備前往日本腦炎流行區(尤其是當地郊區)並逗留一個月或以上的旅遊人士。對於一些短期旅遊(不足一個月),旅客如果計劃於疾病傳播季節到郊區並大部分時間進行戶外或夜間活動,亦應接種疫苗。由於日本腦炎本地個案在香港的整體發病率屬於低,如廣泛在本地使用,由日本腦炎疫苗引起的嚴重副作用的數目將會遠遠超越其保護作用,因此上述委員會的結論是不宜將日本腦炎疫苗納入計劃。
 
註三:科學委員會建議以下的旅遊人士可考慮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根據風險評估和當地疫情,在旱季逗留在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的人士、前往當地衞生部門已公布腦膜炎雙球菌感染流行的地區的人士及前往沙地阿拉伯的麥加參加年度朝聖的人士。]
 
(二)按照計劃,初生嬰兒首先會在醫院接種卡介苗和第一劑乙型肝炎疫苗,其後學前兒童(零至五歲)可按各種疫苗及加強劑建議的接種年齡到衞生署轄下的母嬰健康院接種疫苗,而小學學童則由衞生署轄下的學童免疫注射小組(小組)到學校提供接種服務。除衞生署提供的免費疫苗接種外,家長亦可安排子女到私營醫療機構或診所自費接種疫苗。過去五年在公立及私家醫院、母嬰健康院及由小組接種各種疫苗的劑數分別詳列於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
 
(三)自二○○一年起,衞生署定期進行全港免疫接種覆蓋調查,抽樣查核兒童的疫苗接種紀錄(俗稱「針咭」),以監察本港學前兒童的疫苗接種率(即按計劃的建議完成接種的比率)。過去的調查一直顯示,計劃下涵蓋的各種疫苗的整體免疫接種覆蓋率維持在非常高水平,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詳情列於附件四)。此外,小組每年到小學注射疫苗時亦會查閱學童的疫苗接種紀錄,數據顯示小一及小六學童的免疫接種覆蓋率一直維持百分之九十七以上(詳情列於附件五)。
 
(四)過去五年,六個月至未滿十二歲的兒童獲免費或資助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的數字詳列於附件六。
 
(五)政府為計劃訂購疫苗前,會根據相關年度的出生率,並參考過往的接種率,然後作出估算。政府會根據估算按既有規定及程序招標採購疫苗,一般會在招標條件中加入彈性條款以確保在簽定合約後能適度調整訂購額,或在有需要時延長合約年期,以減少丟棄或過期疫苗的數量。疫苗供應商須根據合約條款的規定,供應足夠數量的疫苗給有關的計劃使用。
 
  現時,政府為計劃以合約形式採購以下八種兒童單一或混合疫苗,包括(1)卡介苗;(2)乙型肝炎疫苗;(3)水痘疫苗;(4)白喉、破傷風、無細胞型百日咳及滅活小兒麻痹混合疫苗;(5)白喉、破傷風、無細胞型百日咳(減量)及滅活小兒麻痹混合疫苗;(6)十三價肺炎球菌疫苗;(7)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及德國麻疹混合疫苗及(8)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德國麻疹及水痘混合疫苗。由於計劃是恆常進行的,有關合約期會視乎每種疫苗簽定時間而有所不同,而合約要求供應疫苗的時間一般為兩至三年。現時與疫苗供應商簽定仍有效的合約詳情列於附件七。



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