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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沒收跨境洗黑錢汽車經銷商人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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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今日(四月十六日)成功向區域法院申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條例》)頒布的「沒收令」,沒收一名清洗黑錢的香港汽車經銷商人合共約一千四百萬元的犯罪得益,當中包括物業、汽車及其他可變現資產。

  香港海關二○一三年與內地海關聯手打擊走私汽車集團,發現一名香港汽車經銷商人參與從香港經越南走私車輛到內地,並於二○一二年至二○一三年期間清洗約值人民幣四千八百萬元的犯罪得益。經與內地海關聯合深入調查後,香港海關二○一三年九月拘捕該名涉案商人,他其後在區域法院被裁定違反《條例》,並於二○一八年四月被判處監禁五年。

  該商人若違反區域法院頒布的「沒收令」,法庭會對他增加六年監禁。

  海關歡迎法庭頒下命令,強調清洗黑錢屬嚴重罪行。

  根據《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