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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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十六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答問內容:
 
記者:陳同佳二十九日便會判刑,他有可能隨時會放出來,政府會否用其他方法去先處理他的移送?還有,如果他真的放出來,其實還有沒有立《逃犯條例》的必要?另外,對於商界說那個追溯期,政府是否都不會讓步?
 
行政長官:大家記得我和李家超局長都多次公開重申,今次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是有兩個原因的──第一,是讓我們有法律基礎可以處理這個台灣案件;第二,是要堵塞現行在移交逃犯方面出現的漏洞。前者令我們有迫切性──我留意到李家超局長都說他很心急──我們希望能夠盡快可以修訂條例,讓我們有法律基礎可以處理這個台灣個案。如果在這方面我們未能夠和時間競賽,未能提供法律基礎來移交逃犯的話,當然會出現一個大家都不想見到的結局。這不等於我們的工作要停頓下來,因為我們另一個目的是希望藉着這個機會,令社會聚焦去處理我們現行在移交逃犯,即是怎樣能夠彰顯公義和彰顯法治方面的一個不足之處,所以有關條例的審議工作會繼續下去。不過,當然我希望立法會能夠盡快進行討論及完成有關修例的工作。
 
  至於在立法會審議過程中,就特區政府提出的兩條法例的修訂內容,當然立法會會討論,議員會提出各方各面的意見,保安局連同律政司亦會很認真聆聽議員的意見,讓他們滿意,從而令這修訂工作可以盡快完成。不過如果有一些涉及很根本性的建議,恐怕我們未必能夠接受。顧名思義,這是《逃犯條例》,是移交一些犯了法而逃離了某一個司法管轄區來到香港的逃犯,所以若說沒有追溯期,即是說以前犯了法逃到了香港便不需要繩之於法,這我相信不是社會大眾會接受的修訂內容。
 
記者:林太,其實現在這條草案是否一定要趕及七月的死線?以及現在民主黨向你提出一個不信任動議,就着不滿你處理移交逃犯這件事,你自己怎樣看?
 
行政長官:我沒甚麼看法,我只是盡了我最大的努力為香港做事。在今日多元的香港社會,特別是這麼複雜的政治環境,都難以奢望我做的每一件事都得到各個黨派的同意或滿意,我都是以平常心繼續去做我的工作。至於這個「死線」,亦不是七月,希望更早過七月──剛才都有記者提出,那件案件已經提上了法庭,稍後亦會判刑,所以可能更早於七月的日子,我們便會見到一個不想見到的現象,就是涉嫌的逃犯會在香港法庭被釋放,而我們又沒有一個法律基礎來移交。那是一個非常不想見到的現象,所以希望立法會能夠爭分奪秒去做審議工作。我知道立法會已經做了一些啟動的工作,特區政府會全面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
 
記者:林太,想請教二十三條立法方面是否今屆政府的硬任務?以及,其實有沒有信心在今年度都能開始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正如你昨日在致辭上都有提到二十三條立法是政府的憲制責任?
 
行政長官:我對於按《基本法》二十三條進行本地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立場,已經多次在公開場合重申。正如這位記者提出,昨天是一年一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我也再次主動提到我對於這議題上的立場。為國家安全按着《基本法》二十三條進行本地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這個不單是我本人作為特首的責任,根本全香港市民都應該維護國家安全。但這項工作要做得成功並不簡單,所以我也是跟以往一樣的說法,要審時度勢、審慎行事,希望能夠創造到有利條件,把這件應該是正面的事用一個正面的角度來處理,我們都是朝着這個方向來做。
 
記者:有行政會議成員家族公司涉嫌套丁,有十七個沒有居港權的馬來西亞人在香港成功獲批丁權,請問政府對於這些個案會如何處理?以及香港特區政府有否研究過海外丁權對於香港潛在的影響?
 
行政長官:因為是一個個案,要交給相關部門──在這件事就是地政總署──來處理,我不希望行政長官就每一件於香港發生的個案都作出評論。
 
記者:特首,想問醫委會下月將會再討論放寬海外醫生的實習要求,萬一真的再否決的話,其實政府有沒有第二手準備?以及有一些議員說希望政府可能收回醫委會的一些權力,你覺得這個做法又是否合理?
 
行政長官:有關於醫生註冊問題,其實是我長期關心的議題,我們並不是突然關心的。處理問題時要比較理性、冷靜地處理,因為絕大部分醫生是盡忠職守、仁心仁術的。我作為特首最不想看到一個現象,就是因為比較情緒化的討論令香港市民對於香港這些優質的醫生有了一些負面看法,更不想影響醫生和病人那種互信關係。早前我們都很支持──本來我們以為已經有一定的共識──有關海外醫生在香港獲得註冊便可以豁免他們經過工作一段時間後的實習期,所以方案在醫委會被否決,我們都覺得很失望,亦很遺憾。既然現時醫委會裏自己的成員,包括主席本人,都覺得應該重新再討論,我們一定歡迎重新討論,亦希望今次重新討論能夠達致我們原本希望見到的結果,即是用一個較寬鬆的安排讓這些來香港作有限度註冊、在公營機構工作中的海外訓練醫生可以得到香港醫生的註冊。
 
  但只是這個措施,即是放寬一個實習的安排,是不可能解決香港目前醫生短缺的問題,所以我們很希望亦很樂意就這個議題繼續與各界去探討,看看還有甚麼方法可以在短期內增加醫生人手;當然長期都希望看到本地醫生培訓會增加,特區政府亦已經要求大學資助委員會提高醫生培訓的名額。這工作我希望大家坐下來討論,如果馬上說要「收權」或是要「大開中門」,這便會引起我剛才說的那種現象。事實上,這種現象過去是出現過的,如果大家記得的話,在二○一六年是特區政府率先提出要修訂有關醫務委員會的條例,當時由於有代表醫學界的議員極力反對、拉布,甚至有其他議員幫他拉布而無疾而終。至二○一七年我們再提出,又有反對,於是我大概年半前站在此,都說要作妥協來改變醫務委員會內如何選醫生的安排,從而令今日已經成功可以增加業外人士和改善了投訴機制,亦把有限度註冊期由一年增加至三年。效果是有少許的,可以看到現時在醫管局的海外註冊醫生已增多。下一步我不希望再返回兩三年前那樣──大家有很多爭拗,社會有很大爭議,大部分醫生都會覺得很焦慮,不知道各方究竟正在考慮甚麼,所以希望大家都為了香港的優質醫療系統、高的公營醫療服務水平能夠持續,大家一起同心同德,認真處理香港醫生不足這個問題。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