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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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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十日)下午出席河北主題推介會「共享國家戰略新機遇 共創冀港合作新篇章」後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大家都知道我在昨天晚上從日本外訪回來。我知道很多傳媒朋友都想詢問特區政府對於昨日法庭就「佔中」事件裁決的看法,但這件事仍然在司法程序中,所以無論我本人或我的政府同事都不會評論這件事。但我留意到法庭裁決出來後,有一些本地和外地的政治人物和一些傳媒用了以下的一些形容,我覺得我需要作出一個嚴正聲明。他們認為今次裁決是用司法手段作一個政治武器或作一個政治的報復,甚至還有其他毫無根據、破壞香港聲譽的批評。我在此要講幾句說話,但這些並不屬於批評或評論有關裁決,因為正如我剛才所說,那宗案件仍然在司法程序中,特區政府不適宜作出任何評論。
 
  我需要以正視聽的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按着《基本法》,無論在刑事檢控工作和司法裁決方面都完全是獨立進行,不受干預。在刑事檢控方面,權由律政司來執行,這是按着《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是不受任何干涉;而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更是彰顯在《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九條和第八十五條。自回歸以來,「一國兩制」成功落實,香港的法治和香港的司法獨立都受到國際極高認同。這些反映在哪方面?在回歸時,例如一九九六年香港的法治分數大概是70分;二○一七年香港的法治分數,按世界銀行的世界管治指標研究是高達94分,我們都看到香港的法治精神、法治社會是受到國際的持續認同。至於司法獨立,按着世界經濟論壇的評價,香港在140個經濟體中以司法獨立來評價,我們排名全球第八。這些得來不易的國際聲譽是不可以受到個別人士的無理攻擊或批評而受到影響,我作為行政長官是有責任去指出在這一方面的謬論。
 
  在此,我想特別講的就是希望有關講這些說話的人士,除了留意我剛才說的《基本法》規定、國際上對於香港在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方面的正面評價和認同外,請他們如果有時間,看一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先生多年來他在每一年的法律年度的開啟都會講一些說話--特別在今年,我在此引述一下,這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今年,即二○一九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時,他可能已經預見了,他說在過去一年,法庭都要處理很多宗有關政治的事件,往往都是在社會上有很大爭議,很多時都是兩極化,很難找到共識,所以他亦聽到有些人對於法庭裁決可能會與他的立場不相同而有一些對於法庭的抨擊、對於法官的人身攻擊,甚至對於香港的法治貶損。馬道立首席法官是這樣說的,我引述:「法庭的功能或職責不是裁決政治或社會議題(又或是經濟議題)。法庭不會偏幫任何一方,亦不會尋找某種中間方案來解決社會關注的政治、社會或經濟問題;而實際上,不論何時,法庭處理的只是其席前的糾紛所涉及的法律議題,別無其他。」
 
  由於有很多報道是外國傳媒,所以我在此也讀出馬道立首席法官的英文發言。事實上,當時他是用英文發言。At the Ceremonial Opening of the Legal Year 2019 held in January this year, the Chief Justic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Mr Geoffrey Ma, made it clear, as in previous occasions, that, I quote, "it is no part of a court's function or duty to adjudicate on political or social issues, nor economic ones, whether siding with one extreme or another, or finding some sort of middle ground to solve the community's political, social or economic concerns. Rather, at all times, the court is concerned with dealing with one aspect and one aspect only: a resolution of the legal issues arising in the dispute before it". And that's why I take great exception to those comments that this particular case relating to Occupy Central was a question of using judicial means to carry out political prosecution or even political persecution. I think those comments are totally unsubstantiated and unfounded, and they will damage Hong Kong's international reputation in terms of our rule of law and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 Thank you very much.
 
記者:剛才你說你不方便評論,但其實中國外交部昨日在記者會中揚言說,中央支持香港依法懲治這些「佔中」組織者,其實他們現在這樣評論是否對法庭會造成一個壓力?另外,就是選民登記冊方面,其實遺失過兩次,而最近一次是過去兩年都沒上報,其實是否政府內部溝通有些問題?其實這問題,可否說說其實有多嚴重?會否向局長或總選舉事務主任問責?
 
行政長官:首先,我只是重申,香港特區政府一如既往,對於法庭的裁決,如果案件仍然在司法程序中,我們不適宜作出任何評論,但其他評論我們亦不方便去評論。
 
  就着另外第二個問題,關於選舉事務處遺失了選民登記冊,我留意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當他被知會後,已經責成了選舉事務處要認真、全面去調查和提交報告。局長亦向廣大市民,特別是受影響的選民致歉。我本人對於這件事都覺得難以接受,當遺失一項這樣重要、牽涉八千多名選民個人資料的選民名冊,都不即時上報給選舉事務處的高層,再上報給局長,甚至我本人,然後作出對外的公布,再看看怎樣做調查、善後的工作,這是不能夠接受。事實上,同樣的情況可能近日亦出現在一些其他的事,即當政府發現有一些事發生了,而未能即時向傳媒交代。我昨天從日本回港,今早在內部會議,我都再次提醒了我的司局長同事,每一次有這些事件發生,我們秉持的原則,第一是開誠布公,第一時間要說;第二,要全面調查;第三,需要嚴正追究,看看究竟是甚麼人犯了錯、甚麼制度出了漏洞,希望能夠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記者:林太,怎樣回應有人說你運用過時的法例……

記者:林太,你任內是否都沒有空間重啟政改?另外就是歐盟方面都有說到今次「佔中」的裁決都是不利香港民主發展,你如何看這一個觀點?
 
行政長官:剛才我已經說了,對於在昨日裁決後海外的政治人物、傳媒或者一些機構講的說話,我已經作了回應。香港是法治社會,我們亦有獨立的司法機關來作出公平、公正、按着法律的裁決。有人認為法律是新和舊是沒意義的,因為法例仍然在我們的法律書裏,就是可以應用的法律,所以並不存在有些法例雖然仍然生效,但是不應該應用。民主的議題,我剛才(以英文發言時)已經說了。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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