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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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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今日(四月九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
 
署理行政長官:各位早晨。首先,大家都知道林太(行政長官)正在東京進行官式訪問。今次這個訪問有特殊意義,因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在二月十八日出台後第一次由特區政府特首聯同廣東省省長和澳門特區一位司長攜手協作,可以說是「併船出海」去東京推廣大灣區的發展, 有象徵意義。大灣區是一個很有潛質的地方,有七千萬人口,1.6萬億美元的經濟規模,等同一個韓國的經濟規模,比澳洲的經濟規模還要大;而香港是一個特別重要的據點,在整個計劃中我們扮演着一個重要角色,這亦是一個重要的意義,這是第一件事。
 
  第二,立法會這個星期會召開特別財委會集中討論預算案,我們總共收到七千二百多條問題,數目相當多,尤其與民生有關的問題,司局長會陸續輪流在這星期回答議員的問題及作一個深入的討論,希望這個預算案能夠盡快可以處理、可以通過。大家有甚麼問題?
 
記者:想問一下,其實丁權案裁決判定了私人協約、換地方式,這兩種方法建屋是違憲,有聲音要求釋放那九百多公頃的鄉村式發展用地,政府如何看待?會否認真研究如何發展這些用地的可能性?另外,《逃犯條例》修訂,見到法律界有聯署,商界議員說不夠票,英國擔心其實香港正走向「一國1.5制」,繼續去修訂下去,會否令到外國的擔憂成真?會否考慮撤回條例?

署理行政長官:第一條問題,就法院有關所謂丁權的裁決,新界原居民興建小型屋宇合法權益的問題,昨天的裁決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很清晰釐定了原居民在私人土地上興建小型屋宇的權利,這個也是和《基本法》四十條是吻合,即是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其餘提及私人契約及換地這兩個環節,法庭認為是有違《基本法》。發展局正與律政司的同事仔細地研究判詞,再細閱法律的理據等等,然後決定是否提出上訴,所以剛才你問是否釋放九百多公頃土地的議題,但在這個階段,我覺得等政府做完仔細的研究,考慮是否下一步上訴,這個才是關鍵的。 

  另一方面,其實九百多公頃的土地是一個整體的數目,是散布在六百多條政府認可的鄉村,很多包括屋與屋之間的走廊,以及空地、斜坡、行人路,所以實際上可以用來發展、用來建屋的潛質其實不算很大,很多亦未必有交通配套和其他的基本設施。所以這個純粹是一個整體的數字,散落在六百多條村中,屋與屋之間的空間、走廊也包括在內的話,能夠建屋的潛質有多大,我們真的要再很小心去研究。無論如何,大家稍等一會,我們有少許時間,法院給予政府三個星期的時間,所以我們在這段期間會很仔細研究判詞,然後決定我們下一步該怎樣做,上訴與不上訴,亦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

記者:想問丁權案雖然法院裁決了有一個合法權益,但林鄭特首做發展局局長都說過,丁權不可是無限,因為土地都是有限的,其實會不會為了因為這個案件會「截龍」,可能定在二十八年後即是二零四七年到期,即《基本法》五十年不變的期限後「截龍」?

  還有第二條問題,剛才說過,那九百公頃土地都很零散,但為甚麼政府不研究土地可以怎麼用之後才決定上訴,快些進行土地研究?

  還有第三,二十三條釋法,有消息指人大將會釋法,政府有否收到這個壓力或是聽到有關消息?

署理行政長官:這三條問題,我先處理第一條問題。第一條問題,因為始終圍繞着「丁屋」議題,我剛才都說,法院昨日的裁決很清晰釐定了傳統合法權益限於原居民擁有私人土地,這是大部分――佔八成多的小型屋宇批核組別裏,這個是一個免費的建屋牌照。這釐定了法律基礎,是重要的。

  至於其他問題屬假設性,恕我在這裏不再評論。但這九百多公頃土地,我剛才說,最重要看下一步怎麼走,政府上不上訴是關鍵的,所以,那九百多公頃土地的議題,我們下一步會看看是否要面對。

記者:(有關選民登記冊)

記者:我們收到消息,人大是否正打算就二十三條釋法?

署理行政長官:我先講講關於選舉事務處那件大家關心的事。這件事我們極之關注,是一件極之嚴重的事件,我們一定會嚴肅跟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聶局長將會在今早稍後聯同有關同事向記者有個全面的交代,大約十一點半左右,他會在政府總部這裏給大家一個最新的發展情況,向大家有一個全面的交代,所以留待兩個小時後,局長會全面向大家交代。我們關注這件事,這是一件極之嚴重的事件,我們一定會嚴肅跟進。

  關於二十三條的問題,昨日律政司司長已很清楚地回應有關二十三條立法的揣測,我們是不會評論。但特區政府是有一個憲制責任要為二十三條立法,這一點是很清晰,《基本法》亦有規定和要求。但立法是一個時間的問題,行政長官屢次說過我們會在一個適當的時候,才可以啟動這項立法工作,因為當中是相當複雜、相當敏感。但我們並不是沒有跟進這件事,我們是看着大局來發展,責任我們要履行,但亦要顧及整體大局。

記者:今屆政府對完成這個憲制責任有沒有壓力?

署理行政長官:行政長官亦說得很清楚,我們會在適當時候就會起動這項工作。

記者:就《逃犯條例》,法律界亦有聯署,商界亦有議員說覺得政府會不夠票,跟着英國方面也出了一個聲明,擔心香港正在步進「一國1.5制」。繼續修訂下去會不會令到外國的擔憂成真?政府會不會考慮撤回這條條例?

署理行政長官:這個在早前行政長官也很清楚說過,我們是須要填補一個法律制度上的空隙,這點是一個事實,我們要做工夫。我們會實事求是,在過去幾個月,其實大家都看到,保安局局長和律政司同事馬不停蹄四出作出解說。我們有一個諮詢,雖然期間並不太長,但我們真正已做過諮詢,到今時今日仍然在聽意見,例如商會,甚至是外國領事方面,局長亦親自見過很多總領事,我們是全面樂意溝通,亦樂意解釋我們的立場,有甚麼疑慮,我們一定會盡量澄清。所以這個條例草案在立法會審議階段,必定仍會有很多疑點繼續表達出來,我們會繼續聆聽、繼續分析那些意見,看看是否可以完善這個機制。

記者:記協最近批評政府很多官式活動都只是事後發相或發稿,即是在削弱傳媒的監察能力,你自己怎樣看?

署理行政長官:就傳媒那個報道,即是我們最近一兩個活動是沒有公開邀請傳媒,我覺得應該有改善的空間,是可以在這方面做得好一些。當然同事也有解釋,房屋署華富邨的活動,對象主要是居民和地區團體。儘管如此,我們都應該盡量做到透明度高,以及傳媒應該有更多機會採訪,所以在這方面我會向同事表達,正如行政長官都曾說過,我們應更多與媒體有互動,所以希望將來在這方面做好一些。多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4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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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長官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