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選民登記冊事件(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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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四月六日)上午出席「饑饉30」活動後,就選舉事務處仍未尋回一本與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相關的選民登記冊一事會見傳媒。聶德權與傳媒談話全文如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各位傳媒朋友,就選舉事務處仍未尋回一本與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相關的選民登記冊一事,我是高度關注的。我在最近才獲悉事件,我認為事件非常嚴重,因此馬上召見選舉事務處主管人員,要求他們詳細解釋事件和嚴肅跟進處理,期望在一星期內完成核查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相關文件,以盡早確定有關選民登記冊是否遺失。同時我亦指示選舉事務處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備案。

  就選舉事務處在過去兩年多仍未尋回與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相關的選民登記冊和不作通報,有關處理方法絕對不能接受,我亦對事件的發生表示遺憾。

  我已經要求選舉事務處就事件的來龍去脈向我提交詳細報告。據我了解,總選舉事務主任亦是在最近才得悉事件,顯示選舉事務處的行政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因此,我亦要求選舉事務處就整體的行政管理、內部溝通、工作流程和員工培訓等方面查究不足,從而作出改善,以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同時,如事件涉及人為錯誤或蓄意隱瞞的情況,我們會按既定紀律程序處理。對於受影響的選民如因事件感到困擾,我是非常抱歉。待選舉事務處核查所有相關文件後,處方會作全面交代。

記者:事件發生兩年多以來,局方以至總選舉事務主任都不知情,初步了解隱瞞事件的程度為何?事件在哪個層級就沒有再上報?機制是否出現很大漏洞?是否涉及有公職人員行為不當?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正如剛才我所說,事件發生兩年多以來在尋找有關選民登記冊的過程和為何未能尋回仍沒有上報,當中的來龍去脈,有待進行相關跟進調查後才會知道詳情。現階段不適宜揣測。但如果事件涉及有人為錯誤或蓄意隱瞞的情況,我們會按紀律程序處理。

  今次在操作方面出現這些問題,反映可能在行政管理、內部溝通、工作流程和員工培訓等方面有不足之處,須要改善。因此,現時最重要是:第一,讓選舉事務處盡早核查有關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相關文件,以盡早確定有關選民登記冊是否遺失;第二、如確實遺失,需要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正式通報,即使我們已就事件備案,以及通知受影響的選民和盡量將事件的影響減到最低。另一方面是就事件作詳細調查,查看問題所在,汲取教訓,改善不足。這些就是我們接着會嚴肅和積極跟進處理的工作。

記者:是否需要就事件報警?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們要視乎所掌握的資料,在有需要時會適當跟進。

記者:會否擔心事件會影響市民日後投票和登記為選民的信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當然我們絕對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件,事件也是十分不理想的。因此在問題出現時,我們定必須處理好問題出現的原因和須作改善之處,讓公共選舉的安排繼續做到嚴謹、順利和能給予大家信心,亦讓公共選舉能夠公平、公正、公開地舉行。我們對此非常着緊,必定會盡最大努力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記者:由於一般資料(與選舉相關的文件)必須保存最少半年,選舉事務處期間就應該知道有文件遺失,惟直至在廉政公署進行調查時才表示遺失,事件更是近日才被揭發。選舉事務處的工作人員處理該等資料的守則為何?局方或選舉事務處可以怎樣規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根據法例要求和在選舉事務處日常運作當中,一定有相關指引和程序。譬如與選舉相關的文件必須在選舉過後保存半年,然後才可銷毀,除非有執法機構或法庭指示須作備存,當然這亦須按相關要求來進行。今次是在過去兩年多仍未能尋回該選民登記冊,亦未有作出通報,顯示當中一定有問題出現,與事件相關的程序和守則究竟為何、相關人員有否遵循有關程序和守則、事件涉及失誤抑或蓄意隱瞞等,我們都需要透過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才可找出原因和答案。現階段的首要工作是讓選舉事務處盡早核實文件的情況,確定該選民登記冊是否遺失。



2019年4月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