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就「要求政府解決民生三座大山』」議員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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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四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要求政府解決民生『三座大山』」議員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本屆特區政府上任以來,一直以「關心」、「聆聽」和「行動」的務實態度,以「創新」、「互動」、「協作」的原則積極施政。對於社會上一些具爭議、富挑戰性的社會議題,政府從不會因困難而卻步,一定會盡最大的努力和決心應對問題、改善民生。政府亦不會偏坦財團,更不會傾斜商界。
 
  過去多年,社會均不時就領展、港鐵及強積金「對沖」這三個課題表達了很多意見和作出深入的討論。事實上,政府一直積極跟進這三個困擾大家的議題,下了不少工夫,和取得一定的進展。我們以一貫嚴肅的態度,果斷處理了一些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情況。
 
  我在此要感謝麥美娟議員提出這個議案,以及八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讓我們有機會再次闡明政府對領展、港鐵及強積金「對沖」三個課題的立場,並回顧政府在這幾方面的工作成果。
 
(一)領展
 
  首先,就領展方面,政府明白市民對拆售物業的關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事實上亦於本星期一舉行了一場公聽會,詳細討論有關議題及聽取市民意見。
 
  香港房屋委員會(簡稱:房委會)在二○○五年分拆出售物業的目的就是讓房委會能夠更專注履行其提供資助公共房屋的職責,並透過分拆出售設施所得的收益,改善房委會中短期內的財政狀況。
 
  與一般私人業主一樣,拆售物業的業主(包括領展及隨後的物業買家)受到法律、地契條款及大廈公契所規範。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及地契條款,政府不會干預這些業主合法地使用其物業的權利。否則,相關政府部門必定會嚴肅追究及採取相應行動跟進。而房委會作為屋邨的其中一個業主,一直與其他業主在日常有關屋邨管理事宜方面保持緊密溝通。如發現懷疑違反地契或大廈公契的個案,房委會一定會轉介公契經理人、業主立案法團及相關的分區地政處跟進處理。
 
  另一方面,房委會和拆售物業業主的買賣契約中,因應個別情況設有若干限制性契諾,當中包括零售設施契諾、停車場契諾、福利租賃契諾及分攤比率契諾。如果房委會知悉任何涉嫌違反這些契諾的情況,必定嚴肅地追究及採取相應行動。然而,如果有關業主沒有違反與房委會訂立的上述契諾,房委會沒有法律權力,亦不會干預其日常運作和商業決定,包括出售物業及租務安排等。房委會會一直與公共屋邨或屋苑的其他業主保持溝通,保障房委會在限制性契諾方面的權益。
 
  政府認為,領展作為一家上市企業,應該盡量肩負其社會企業責任。政府不時鼓勵和促請領展及其他拆售物業業主更多留意及考慮立法會議員和市民的意見,在日常運作中加強與不同持份者的溝通,設法回應社會的關注,我們會繼續在這方面作出努力。
 
  至於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在拆售物業的鄰近位置提供更多零售設施,在興建新公眾街市方面,行政長官在《2018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已完成新公眾街市的選址研究,並建議在天水圍港鐵站對出的天福路路段騰出地方興建全新設計的街市;東涌市中心的公眾街市則會設於東涌港鐵站毗鄰的第六區商業大廈低層。政府已在去年十月就選址及街市設計分別諮詢元朗及離島區議會,我們現正進行技術性研究。政府也正在將軍澳及古洞北新發展區物色興建公眾街巿的地點,讓巿民購買新鮮糧食時可有更多選擇。
 
  政府會繼續推行上述工作,並聆聽市民就改善公營房屋居民生活質素方面的意見。

(二)港鐵
 
前言
 
  至於港鐵方面,現時,港鐵每天載客量超過540萬人次,與市民的生活可說是密不可分。港鐵也是部分訪港旅客抵港接觸的第一個「香港品牌」,是香港給予旅客的第一形象。故此,政府一定要在各方面做好監管港鐵公司的工作。
 
鐵路安全及服務
 
  政府高度關注上月中港鐵測試新信號系統發生的列車碰撞事故。港鐵公司已成立包括本地及海外專家組成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詳細調查,並已即時暫停所有新信號系統的行車測試,直至確認今次事故成因及確保新信號系統安全。另外,機電工程署(機電署)作為監管鐵路安全的法定部門,會作專業及獨立調查,務求令事情水落石出,確保鐵路安全。港鐵公司及政府機電署已再次確認現有的鐵路系統繼續有效運作,列車及公眾安全受到充分保障。
 
  事實上,政府部門一直嚴謹按照港鐵條例及政府與港鐵公司簽訂的《營運協議》監管鐵路的運作及安全管理,確保港鐵公司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及優質的鐵路服務。過去十年,港鐵公司的列車服務乘客車程準時程度一直保持在百分之99.9,達到世界一流的水平。港鐵公司在一些國際鐵路營運者之間的標竿比較中均表現卓越。近年,因港鐵公司控制範圍內因素的服務延誤亦保持在低水平。

  港鐵公司前線同事群策群力固然重要,政府部門亦必須繼續嚴謹督促港鐵公司做好服務。
 
票價

  不少議員對港鐵公司的票價調整機制都有意見。二○○七年兩鐵合併時,港鐵公司引入此機制釐定每年票價調整的幅度,取代在合併前港鐵公司的票價自主權。在兩鐵合併的立法過程中,票價調整機制經立法會深入討論,亦經港鐵公司股東大會詳細考慮及商議後投票通過,成為通過兩鐵合併的條款,亦納入雙方簽署的《營運協議》之內,具法律約束力。
 
  票價調整機制具透明度,建基於公開、客觀數據,及以直接驅動方程式為基礎的機制。政府分別在二○一三年及提早於二○一七年與港鐵公司檢討票價調整機制時,為市民爭取加入了發生嚴重服務延誤事故時的罰款安排,也加入了分享利潤的機制,以及照顧市民負擔能力的安排,即每年票價加幅不得高於同期的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數的變動。政府為市民把關,與港鐵公司商議出來的這些安排,均切切實實發揮了作用。例如,二○一七年,港鐵凍結了票價,而上星期港鐵公司亦公布來年的加幅將根據機制,不得超出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數的變動,即百分之3.3。
 
  自二○○七年實施機制以來,截至二○一八年,港鐵票價累積增幅約為百分之29,比二○○七年底至二○一八年底約百分之35的累積通脹率為低。未來,政府會繼續聆聽市民的聲音,在檢討票價調整機制時確保機制適切回應市民的訴求。
 
  主席,事實上,政府非常關心市民的車費開支,特別是經常乘搭中、長途旅程市民的車費開支。而政府每年從港鐵公司收取的股息,即公帑,也應該用得其所。行政長官已經履行其競選政綱中提出研究運用政府每年從港鐵公司收取的股息,以減輕基層市民的長途車費負擔。政府已經在今年一月一日落實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計劃免入息審查,為每月超出400元實際公共交通開支的市民提供百分之25的補貼,補貼金額以每月300元為上限。
 
工程
 
  工程方面,大家一直高度關注紅磡站擴建工程質素及結構安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去年七月指令委任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於二月二十五日向行政長官提交中期報告。
 
  政府期望港鐵公司繼續全力配合,着力完成紅磡站擴建部分的全面評估策略,以證明有關工程既符合法例和合約要求,提供足夠的安全程度,並能於構築物預計使用年期內持續達致理想的表現。
 
  調查委員會的中期報告指出,紅磡站擴建部分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建造工程達到安全水平。由於整件事情仍在進行中,仍然有一些未完成的調查,而且港鐵公司一直未能提交紅磡站擴建部分於施工期間所依據的圖則及建造紀錄,再加上各種施工質量的問題,為策萬全,港鐵公司有責任亦同意完成全面評估策略下三個階段的工作。
 
  另一方面,調查委員會亦於中期報告中對港鐵公司及政府的工程管理制度作出檢討,以及建議促進公眾安全和保證工程質量的措施。就將來鐵路項目的融資方式是否檢討「服務經營權」模式,我們會仔細研究調查委員會就政府的工程監管機制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考慮,着力作出跟進及改善。
 
  另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於二月十九日決定擴大調查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至包括北面連接隧道、南面連接隧道及紅磡列車停放處工程近期發現的施工紀錄不全等違規情況。我們會繼續配合調查委員會的下一步工作,期望盡快全面掌握沙中線項目紅磡站擴建部分的問題,以籌劃應對的方法,早日讓沙中線工程重回正軌。
 
政府在港鐵公司董事局的參與

  郭家麒議員的修正案建議政府回購港鐵公司。這個問題在立法會已經多番討論。我知道陳帆局長之前也多次回應,政府無意回購港鐵公司。事實上,最重要的是政府如何有效地監管港鐵公司。除了依據法例用規管者的手段監管港鐵公司外,政府亦一直積極履行港鐵公司大股東的責任,不時向港鐵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層反映市民對港鐵運作普遍關心的事宜。
 
  現時港鐵公司董事局由20位成員組成,當中四位(即百分之20)為政府董事,即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和運輸署署長。各政府董事就港鐵公司發展方向在董事局內表達意見,亦密切監察港鐵公司整體策略及營運情況,並不存在港鐵公司管理層只顧及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政府最近已委任新任港鐵公司主席,任期由本年七月一日起開始。另外,港鐵公司新任行政總裁亦已於日前(四月一日)履新。我期望新任主席及行政總裁能強化港鐵公司的企業管治,推動提升各項服務,回應社會期望。
 
(三)強積金「對沖」
 
  最後是有關強積金「對沖」方面的課題。
 
  我想重申,落實取消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對沖」安排,即取消「對沖」,是本屆政府首要處理的事項之一。
 
  本屆政府在去年三月就取消「對沖」提出「初步構思」,並諮詢持份者。經審慎考慮各持份者的意見後,行政長官於《2018年施政報告》公布了取消「對沖」的優化方案。簡單來說,讓我重複有三個重點:
 
(1)遣散費/長服金的計算比率及最高款額維持不變;

(2)政府加大力度為僱主提供兩層資助,其中第一層資助維持12年,但第二層資助的年期將大幅延長至25年,以協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適應政策轉變;而政府的資助承擔總額亦預計會由當時「初步構思」下的172億元大幅上升至293億元。由於有關估算是以二○一六年價格水平計算,故此估計在優化方案落地並完成時,政府的實際資助總額應遠超此數。值得注意的是,293億元的財政承擔總額相較於上屆政府方案當時所建議的79億元,增加差不多4倍(即3.7倍);

(3)為協助僱主就日後的潛在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未雨綢繆,政府會協助僱主開設歸屬其名下的專項儲蓄戶口,預早進行儲蓄;及

(4)假若有僱員獲得的權益總和較其在現行「對沖」制度下應獲得的為少,政府會負擔及支付有關差額。
 
  自從行政長官公布取消「對沖」的優化方案後,政府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親自推動,並與主要持份者會晤,包括僱主團體和商會、主要工會、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及勞工顧問委員會等,討論方案的具體內容和建議。相關決策局和部門亦已展開取消「對沖」的籌備工作,包括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及其他持份者商討制訂取消「對沖」的操作細節。在細節敲定後,政府會擬備相關的賦權法例草案,並致力於二○二○年向立法會提交賦權法例草案,以期在二○二二年或之前獲得通過,並在賦權法例通過後兩年後實施取消「對沖」的安排。
 
  主席,我一再強調,政府有決心和信心落實取消「對沖」,以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我會在細心聆聽各議員的意見後,再作進一步回應。
 
  最後,朱凱廸議員的修正案提及行政長官普選,讓我在此再重申,由「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是《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自特區成立以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一直按照《基本法》的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向普選的最終目標發展。根據《基本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要成功落實行政長官普選,需要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政改議題既敏感、複雜,亦具有難度,特區政府不容低估。上屆政府總共用了20個月的時間處理有關議題。在經過前後兩輪共七個月諮詢期的廣泛和有序的公眾諮詢後,上屆政府提出了一套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但遺憾未能在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得到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而遭到否決。有見及此,政府在政改議題上不能貿然行事,必需審時度勢,凝聚共識。
 
  主席,今天我連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一起出席這項動議辯論,顯示了政府非常重視立法會對這三個課題的意見。接下來,我們會細心聆聽議員發言,再作扼要回應。多謝主席。



2019年4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