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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在兩個鯇魚樣本驗出微量孔雀石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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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四月三日)公布,兩個鯇魚樣本驗出微量孔雀石綠。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在跟進有關機構轉介的食物個案時,分別從粉嶺聯和墟街市及大埔墟街市兩個檔戶抽取上述鯇魚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該兩個樣本均含微量孔雀石綠,含量分別為十億分之三和十億分之一點六。」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有關檔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主要的農業經濟體系,例如內地、歐盟、加拿大和美國均禁止向食用魚使用這種化學物質。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追查問題食物的來源。調查仍然繼續。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