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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質詢時間答問內容(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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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蔣麗芸議員。
 
蔣麗芸議員:特首,有關四千元的關愛共享計劃,最近收到很多市民反映,他們交了表格後,到現在還未收到確認通知書。但是當時有職津的職員向他們表示,他們收到申請表後兩星期內會發出確認通知書,所以他們不知道表格是否遺失了,更不知道何時會有機會收到錢。有些市民曾經打電話去詢問,電話一是打不通,一是沒人接聽。所以特首,這個計劃的截止日期現在是四月三十日,市民擔心他們的表格會否收不到。假如真的是這樣的話,你會否延長這個期限,讓市民可以補交申請表格?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蔣議員提到這個四千元的計劃,是在二○一八年預算案公布的,到現在開始落實執行,相對來說好像是一段很長的時間,但因為數量太大,我記得現在接受了的申請表格可能超過二百萬份,要處理這麼大量的申請,亦要符合使用公帑的基本要求,是製造了很多文書、檢查的工作。我知道處理的單位其實平時不是做這工作,他們已經疲於奔命,亦很難聘請足夠的臨時人手。無論如何,既然它是一個關愛共享的計劃,我們亦不會過份計較是否一定要在某一日,令明明可以申請的沒有了申請機會。請交給我們──或者財政司司長再領導有關部門研究,如果我們知道情況正如蔣議員所說,還有很多人有資格申請,但是種種原因未能交申請表格,我們再研究怎樣做。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蔣麗芸議員。
 
蔣麗芸議員:會否考慮延長截止日期?萬一有些市民已經交了,不過一直未收到確認通知書,而有關部門亦說沒收到,對這批市民我們會怎樣處理?
 
行政長官:正如我所說,給我們一些時間研究,但精神是這樣的──既然是關愛共享,我們不會吝惜,認為你們少些人來申請,我們便支出少些,一定沒有這個心態,而是盡量將這個關愛共享的四千元交到合資格的市民手上。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陳健波議員。
 
陳健波議員:多謝主席。特首,我是南區的居民,亦是區內一個大型屋苑的業主委員會主席。很多居民跟我反映,《鐵路發展策略2014》中提出的南港島線(西段)至今未有具體方案。據我了解,去年政府和地鐵都忙於處理沙中線事件,所以沒邀請港鐵提出具體方案。今年《財政預算案》已經宣布發展數碼港第五期,華富邨重建亦事在必行,區內的交通肯定會更繁忙、更緊張,地鐵工程應該盡快上馬,以趕及將來社區的需要。我想問特首,今年政府會否邀請港鐵就南港島線(西段)的方案提交建議?因為我知道程序上如果政府不向地鐵提出邀請提供方案,永遠都不會有事情發生。所以第一步一定要由政府向他們提出一個邀請去提出一個方案,那個線才有機會再研究、再發展。我想問特首今年會否向它提出這邀請的建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主席。陳議員提出這個問題,事實上我相信亦是在座很多議員,特別是來自地區的議員非常關心的議題。因為鐵路是我們公交的骨幹,所以市民都很關心一些新的鐵路工程何時會上馬。陳議員提到的南港島線(西段)是《鐵路發展策略2014》當時公布的七個項目之一,事實上到今日為止,七個項目都未進入落實或者詳細規劃的階段。原因之一是剛才陳議員也提到,自我們上任以來,鐵路的問題真的困擾了運房局、我本人和港鐵公司,但在一個時間裏的精力、人手只有這麼多。我也覺得不是很滿意,因為上一批的五個鐵路快要完工,最後一個是沙中線,如何令另一批市民很希望見到的鐵路能接得上來,是需要全面去評估的。我今日不能就南港島線(西段)給陳議員一個很確實的答覆,相信北環線的北區新界議員、屯門的議員關於屯門的南延線,以至東涌的議員對於東涌西延線都有同樣訴求,讓我們整理齊全後一併向各位交代。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朱凱廸議員。
 
朱凱廸議員:謝謝主席。特首,根據大律師公會最新意見,《逃犯條例》的修訂沒有進一步給予權力法院確保移交目的地的司法制度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所以修例後你閣下是最重要的把關人物,你怎樣評價中國大陸司法制度便顯得很關鍵。數日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中國大陸現時正推行「陽光司法」,「陽光」到怎樣?好像維權律師王全璋那樣秘密扣留了三年,審訊不公開,現在已判監,家屬都不能探望。我都不用再說,好像剛剛「八九六四酒案」的四位被告亦被扣留三年才審,有些審了數年都未有判決。特首,你是否認為這樣的中國大陸「陽光司法」是沒有問題?是可以令你放心送人回去受審?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第一,原則上每一個司法區域都有它們自己獨特的制度和安排,完全不適合由我們政府官員評價某一個司法區域的制度如何。我記得剛才尹議員都好像有說「河水不犯井水」,那井水都不犯河水。我們在香港做事都是依法辦事,就這條條例,相信今日稍後李家超局長首讀及二讀後,便會交予立法會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有關法律條文、法律精神的問題,相信會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裏詳細討論。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朱凱廸議員。
 
朱凱廸議員:本來都不想犯井水或河水,但現在因為《逃犯條例》打破了中港兩地移交的防火牆,所以特首閣下不能夠再迴避這個關鍵問題,就是你是否接受中國內地現在的所謂「陽光司法」,可以秘密扣留數年才審訊的,你接不接受?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我剛才說了,我作為行政長官以及我的同事,都是按經立法會審批、制定的法律做事,而香港……
 
朱凱廸議員:每一個案是由你判斷的。你怎樣看便很重要,你怎能夠迴避呢?
 
行政長官:而香港引以為傲的是我們獨立的司法制度和獨立的法庭。
 
毛孟靜議員:……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毛孟靜議員,我最後警告你,如果你今日還在座位叫囂,我會請你出去。李國麟議員。
 
行政長官:主席,你容許我說多句。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是。
 
行政長官:任何本會的議員詆毀香港司法制度,認為香港沒有司法獨立或者說香港司法獨立是廢話,是辜負香港市民。我們回歸以來,建立了非常穩健的司法獨立制度。如果大家有留意,昨日馬道立首席法官在領取他的名譽博士時的一番講話,便應該撫心自問,時常這麼詆毀、「唱衰」香港制度是否符合……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請各位議員保持肅靜,現在不是辯論。各位議員應該保持肅靜和莊重。涂謹申議員,請你坐下。任何議員再在座位叫囂,未經我批准說話的,我都會視為行為極不檢點。李國麟議員。
 
李國麟議員:多謝主席。特首,昨晚我有一個飯局與很多生意人吃飯,這群生意人大部分都在內地有生意。他們知道今日有這個問題,那麼我有得問我便試問問你。其實他們想多謝你並讚你,因為全靠你這個《逃犯條例》剔除了那九項有關商業的罪行,他們覺得很安全。但現時有很多聲音說這個條例不對,一時又說有漏洞──你說要阻塞漏洞,你又要堵塞漏洞。亦有前高級檢控專員說,這是奇怪安排,沒理由會在堵塞漏洞時又會有這九項的剔除這麼奇怪。這群生意人託我問你,他們都相當擔心。特首,你有否可能在此承諾一下,你堵塞漏洞,你都有說過可能都有些漏洞有些原則性的事你都要聽一聽,他們的擔心就是本來是很好的,剔除了九項沒事的了,有點安全。特首,他們想託我問問你,你會否在此承諾一下──第一,你會繼續剔除這九項;第二,就是你可否擴大這些有關的商業罪行令他們更安全?第三,這條條例如果一定通過,因為已夠票,通過後決定是否做這是特首的。你可否承諾有關有背景人士、有商業、生意在內地的人士,你也不要遣返他們?他們會問問你會令他們更安心,做生意更好。多謝特首。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李議員很擅長繞一個圈子引述他自己的飯局來問問題,我記得他都問過我一個關於小朋友問他的問題。正如我剛才所說,再過兩個小時左右,李家超局長會在本會首讀和二讀這個條例草案,接着是交給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審議條例草案是本會的功能,所以剛才李議員提出的第一、第二個問題,在交由本會審議過程中,你再提出你的意見,李家超局長會一如既往以一個很謙卑、很誠懇的態度去聽各位的意見。但是你說的第三件事,你是過份簡單化。你好像描述到特首在一張紙上說可以便可以、不可以便不可以、啟動便啟動、不啟動便不啟動,事實並非如此。就算今日在有移交逃犯的協議下,很多事如果要經特首,那個檔案是這麼厚的,是很多人做了很多事,以建議特首去做一些決定。這些當然包括調查的部門,因為要講證據,亦包括律政司的部門,律政司部門亦有律政司內不同的單位,有刑事、民事、國際法律科,並不是我一個人作一個隨意的決定去啟動這個程序。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馬逢國議員。
 
馬逢國議員:行政長官,你在三月二十六日舉行了一次記者招待會,一次過報告三項議題,包括沙中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三隧分流」方案決定和修訂《逃犯條例》的內容。關於這樣的安排,記者會只是提前兩個小時通知媒體,令到很多媒體有些措手不及的感覺。你的解釋是說當中因為涉及管治威信的問題,希望自己親自交代和回答提問,但有很多媒體認為三個議題在一個記者會內一併交代,令到焦點變得模糊,市民亦難消化和清晰了解相關內容,而且三個議題都是高度受到關注,即使記事會已經稍為延長,但有些記者仍然是沒機會提問。行政長官,我想問你,會否考慮日後盡量避免舉行這種「幾合一」的記者招待會,讓媒體有充裕時間聚焦提問,讓市民能夠充分了解相關議題的最新發展?多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多謝馬議員給我再有一個機會澄清,因為我都很重視傳媒監察政府的工作。我們要將信息傳達給市民,傳媒扮演一個很重要的功能。正如我當日主動在記者會開始的時候解釋,今次的做法可以說是未必有一個先例,亦是很罕見的,因為當日是行政會議在同一天早上的會議通過了這三個都是社會上關心的事項。我當時沒有說,但事後有些人都提醒大家,翌日我又要外訪,所以在權衡輕重之下,我們決定由行政長官主持這個記者招待會,請相關局長和他們的同事一同出席,回答記者就着三個議題的提問。當日的記者招待會時間很長,是兩小時十五分鐘,比《施政報告》的還要長,而《施政報告》涵蓋的範圍,大家都知道,亦遠遠比三個議題要多。我亦覺得傳媒是不會措手不及的,因為很多時政府通知傳媒前來都是預早一個小時左右,有時甚至連內容都不說,總之請他們某個時候齊集在政府總部的地方,我們便會見記者。香港的傳媒非常有水平,所以我覺得這個做法難不到他們。如果我聽到──事實上亦聽到一些聲音,認為應盡量避免,那我一定會從善如流,以後盡量避免這做法。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