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打擊違例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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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路旁停車灣的作用是供車輛上落客貨,但據悉車輛在停車灣違例停泊(包括停車等候)的問題嚴重,例子包括荃灣美環街的停車灣,而該處的違例停泊情況以周末及公眾假期期間特別嚴重。部分司機因停車灣正被人佔用而在劃有雙黃線的行車線上違例上落客貨,造成交通阻塞。另一方面,發展局起動九龍東辦事處正進行一項違例泊車監察系統的概念驗證測試,而警方將會進行另一項試驗計劃,探討以影像分析技術作交通違例事項執法之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研究,就司機在和不在車上的情況分別而言,警方可否單靠錄影片段作為證據對違例停泊車輛的司機或車主作出檢控;如有研究而結果為可以,詳情為何;如研究結果為不可以,政府會否考慮修訂法例,以賦權警方以此方式提出檢控?

答覆:

主席:

  就田北辰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政府十分關注違例泊車及違例停車等候的情況。就此,香港警務處一直密切留意各區的交通情況,對造成嚴重阻塞交通及危害安全的車輛,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除了加強執法外,政府正積極研究應用新科技協助前線人員就交通違例事項執法,以提升執法效率及加強阻嚇力。發展局起動九龍東辦事處自二○一八年開始推展兩項利用影像分析技術監察不當使用路旁上落貨區及違例泊車的概念驗證測試。概念驗證測試的內容包括實地測試利用攝錄機監察,以及研究如何利用影像分析技術檢控違例泊車。警方會從交通執法的角度提供意見及協助。此外,警方正與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合作,籌劃進行另一項試驗計劃,選取合適地點及高度的燈柱設置攝錄機,以影像分析技術用作實際執法,針對部分較為普遍會導致交通阻塞的罪行,包括車輛在巴士站違例停車及在不准停車範圍違例停車等。視乎籌備工作的進展,預計試驗計劃可於二○一九年內推行。因應上述測試結果,政府會在顧及技術可行性和成本效益等因素後,積極研究進一步應用相關技術協助警方打擊違例泊車及其他交通罪行。

  根據法例,假若車輛違例停泊,無論司機是否在車上,均屬違法。至於利用錄影片段作為證據對違例停泊車輛作出檢控,警方在二○一八年進行了一項全港性試驗計劃,由警務人員使用手持攝錄機記錄《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下的交通罪行,包括車輛在巴士站違例停車及在限制區內讓乘客上落或裝卸貨物等,並隨後以郵寄方式送遞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現正檢討試驗計劃的成效。另一方面,由於《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的條文規定警方只可把定額罰款通知書固定在車輛上,或親自送交掌管車輛的人士,而並不容許以郵寄方式送遞,因此上述試驗計劃並未能包括第237章下的違泊罪行。政府現正研究修改法例,增加送遞定額罰款通知書的途徑(包括以電子方式送遞),並計劃在本年稍後時間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