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入息及資產限額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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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津計劃的申領期為遞交申請前剛過去的六個曆月,合資格住戶須就每個申領期提出申請。
如住戶達到工時要求,入息及資產亦符合有關限額,可以申領基本津貼(全額每月800元)、中額津貼(全額每月1,000元)或高額津貼(全額每月1,200元)。每名合資格兒童可以獲發兒童津貼(全額每名兒童每月1,000元)。視乎住戶入息,津貼以全額、四分三額或半額發放。單親父母的工時要求較低。詳情載於下表:
全額每月津貼 (住戶月入不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50%) |
四分三額每月津貼 (住戶月入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50%但不高於60%) |
半額每月津貼 (住戶月入高於從事經濟活動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60%但不高於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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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津貼: 每月工作至少144小時 (單親住戶:36小時) |
800元 | 600元 | 400元 |
中額津貼: 每月工作至少168小時 (單親住戶:54小時) |
1,000元 | 750元 | 500元 |
高額津貼: 每月工作至少192小時 (單親住戶:72小時) |
1,200元 | 900元 | 600元 |
兒童津貼 (每名兒童或青少年) |
1,000元 | 750元 | 500元 |
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的派發地點共159個,包括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處)及學生資助處(學資處)、勞工處各就業中心及各行業性招聘中心、社會福利署(社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社會保障辦事處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及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
申請可用郵寄方式遞交至觀塘郵政局郵箱62600號(職津處),或投入設於職津處、學資處、勞工處各就業中心及社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的投遞箱。
歡迎申請人致電24小時熱線(2558 3000)或到觀塘海濱道181號九樓職津處的諮詢服務櫃位查詢。新申請人如在填寫申請表格時遇有困難,亦可向非政府機構超過90個服務單位尋求協助,這些單位由四月九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會提供表格填寫服務。職津計劃的資料及有關服務單位的名單載於職津處網頁(www.wfa.gov.hk)。
另外,由四月一日起,職津處將負責處理現時由勞工處審批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個人交津)申請。勞工處已發信予現時的個人交津受助人,說明有關安排的細節。就四月一日起個人交津申請詳情,請致電上述職津處24小時熱線、使用上述的櫃位諮詢服務或瀏覽個人交津計劃的網頁(www.iwits.gov.hk)。
完
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