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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及《〈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廢除)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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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憲報刊登《2019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規例》)及《〈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廢除)規例》(《廢除規例》),即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規例》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利比亞施加的所有制裁和豁免,包括第2441號決議所延長的制裁。《規例》使用現代化條文,使法例更具條理和清晰易讀。《廢除規例》則因應《規例》的訂立,廢除《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
 
  《規例》實施的制裁包括︰
 
  • 禁止向利比亞或有關連人士供應和載運軍火或相關的物資;

  • 禁止裝上、運載或卸載來自利比亞、經若干船舶裝運的石油,直至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午夜為止;

  • 禁止向有關連人士提供任何關於軍事活動或關於提供、維修或使用任何軍火或相關物資的協助;

  • 禁止從利比亞或有關連人士採購軍火或相關的物資;

  • 禁止向若干人士或實體提供經濟資產,或處理該等人士或實體的經濟資產;

  • 如任何來自利比亞的石油,是經若干船舶裝運的,則禁止從事關乎該等石油的金融交易,直至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午夜為止;

  • 禁止若干人士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入境或經香港特區過境;

  • 禁止向若干船舶提供若干服務,直至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午夜為止;

  • 禁止若干船舶進入香港特區,直至二○二○年二月十五日午夜為止;及

  • 禁止若干飛機從香港特區起飛、在香港特區飛行及在香港特區降落。

 
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1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