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個案成功檢控不當地接受付款的裝修工程公司和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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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裝修工程公司的男職員,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清拆工程服務。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男職員就天台建築物清拆工程服務進行視察時,清楚知道清拆相關建築物物料受規管,須按法例要求在二十八天前提交書面通知才可開始工程。惟該男職員接受兩名消費者付款時,其承諾的完工時間卻少於二十八天,而最後亦未能如期完成有關清拆工程。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完
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46分
香港時間15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