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動物毛皮產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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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毛孟靜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目前,香港是全球第三大毛皮服裝出口地,也是全球毛皮服飾的主要來源地之一。有關注動物權益的組織關注到,每年約有十億隻兔子及五千萬隻其他動物在養殖場及野外因國際毛皮貿易而被不人道地殺死,香港毛皮業是導致此情況的因素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內地是香港最大的毛皮出口市場(所出口的毛皮大部分是由外國轉口內地,以供在內地生產毛皮服裝),而有關注組織擔心內地對毛皮業規管不力,政府會否考慮與內地當局商討,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第三階段所訂的免關稅貨物類別清單中剔除皮革及毛皮製品,作為香港邁向禁止毛皮貿易的第一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鑑於據悉內地現時對毛皮貿易規管很少或完全不作規管,而內地是全球最大的毛皮進口地,政府會否考慮禁止與內地的毛皮貿易,直至內地收緊對毛皮貿易的規管,使其規管水平與歐洲聯盟看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鑑於現時的國際趨勢是收緊規管或禁止毛皮貿易及毛皮養殖(例如三藩市已禁止毛皮貿易,日本則已逐步取締了毛皮養殖 ),而很多國際時裝品牌亦已實施不使用毛皮設計時裝的政策,政府會否考慮禁止入口、出口及轉口毛皮產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是自由港,奉行自由貿易政策,並無設置任何貿易壁壘,進出香港的貨品亦無須繳付關稅。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例如因為香港要履行對貿易夥伴或國際公約的義務,或基於公眾衞生、安全或內部保安等考慮,香港會管制部分物品的進出口,例如活生食用家禽、野味及違禁肉類、瀕危動物及植物品種、中藥材及中成藥、植物、植物病蟲害及泥土,以及受管制化學品等。此外,聯合國亦不時決議對若干國家實施制裁,而香港會按照制裁決議限制有關的貿易及其他活動。
 
  就問題的各個部分,經諮詢食物及衞生局(食衞局)、環境局及工業貿易署後,現回覆如下:
 
  據環境局表示,為了確保野生動植物標本的國際貿易不會危害到這些物種的生存,多國政府於一九七三年簽訂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透過許可證制度規管瀕危動植物的進口和出口,以保護野生動植物種免受國際貿易所影響,並確保它們的可持續利用。現時共有一百八十三個締約方,香港則自一九七六年起已履行《公約》的規定。按照《公約》規定,凡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或再出口三個附錄中列明之物種,均須受到許可證規管。香港按照《公約》的相關準則和規定,制定了《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 )(《條例》),藉以規管瀕危物種的進出口及管有。如果個別動物被列入《公約》,其國際貿易,包括其皮毛及製品貿易,均受《條例》規管。進口、出口、再出口及管有該瀕危物種,包括其皮毛及製品,均受牌照制度規管,並且有關物品在進入香港時或離開香港前都須經獲授權的人員查驗。
 
  據食衞局了解,本港目前並沒有動物毛皮的養殖場,而國際間亦沒有有關非瀕危野生動物的毛皮產品貿易的統一進出口管制。政府現時未有計劃立法禁止動物毛皮產品的貿易。食衞局會密切留意國際趨勢和相關事宜的發展。
 
  就《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而言,CEPA是符合世貿規定的自由貿易協議,在二○一八年使用CEPA零關稅優惠進口內地的香港毛皮產品只佔相關產品出口內地總值少於百分之零點零一。



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