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貨物貿易協議》宣講會今日舉行(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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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國家商務部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合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貨物貿易協議》宣講會,向業界介紹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在CEPA框架下簽署的《貨物貿易協議》的具體內容和有關貿易便利化措施的最新發展。《貨物貿易協議》已由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利敏貞和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出席宣講會並致辭。
   
  宣講會有超過200人出席,包括本地商會、外國商會和駐港領事館的代表。中央部委及特區政府的代表在會上向香港工商界解說CEPA《貨物貿易協議》的措施和落實安排,並即場解答業界的提問。
   
  國家海關總署關稅徵管司代表介紹在《貨物貿易協議》下有關內地對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全面實施零關稅及原產地規則的安排。現時所有符合CEPA原產地規則的香港貨物都可以享受零關稅優惠出口至內地,有助提升貨物在內地市場的競爭力。
   
  此外,國家海關總署港澳台辦公室代表介紹了國家機構改革後海關總署的主要職責;《貨物貿易協議》下有關海關程序與貿易便利化、衞生與植物衞生措施、技術性貿易措施,以及貿易便利化措施的最新進展。這些措施將有助加快貨物通關和減低貿易成本,讓香港產品更容易進入內地市場。
   
  內地與香港於二○○三年簽署CEPA,至今CEPA已提升至一份全面和現代化的自由貿易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以及經濟技術合作四個重要範疇。由二○○四年開始實施至二○一九年二月底,獲批利用CEPA零關稅優惠出口到內地的香港貨品總值超過1,000億港元,關稅優惠約69.5億元人民幣。



2019年3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