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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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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沛然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透過防疫注射計劃及疫苗資助計劃,向合資格群組分別提供免費及資助的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此外,為提升學童的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率,衞生署於去年十月推行學校外展疫苗接種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及疫苗資助計劃下的優化外展接種計劃(優化計劃)。關於為市民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學年至今分別有多少間小學(i)參加先導計劃和(ii)在該計劃下進行了接種活動;由提交參加計劃的申請至醫護人員到校進行接種活動平均相隔多少天;
 
(二)本學年至今分別有多少間(a)小學及(b)幼稚園/幼兒中心(i)參加優化計劃和(ii)在該計劃下進行了接種活動;醫護人員由獲邀至到校進行接種活動平均相隔多少天;
 
(三)過去五年,(i)政府購買季節性流感疫苗所招致的開支金額,以及(ii)參與疫苗資助計劃的私家醫生申領的資助總額;
 
(四)過去五年,每年下表所列各群組中,接種注射式季節性流感疫苗分別的人數及接種率(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分別列出);
 
年份:________________
 
群組 接種人數 接種率
6個月至5歲兒童    
6至11歲兒童    
12至49歲人士    
50至64歲人士    
65歲或以上人士    
孕婦    
有長期健康問題的人士    
整體人口    
 
(五)由去年四月至今,(i)衞生署購入的噴鼻式季節性流感疫苗的數量及所招致的開支金額,以及(ii)上表所列各群組分別獲接種該種疫苗的人數;有否比較注射式與噴鼻式疫苗的功效,以及會否改用噴鼻式疫苗為兒童提供流感疫苗接種服務;
 
(六)過去五年,每年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分別(i)購買季節性流感疫苗的數量、疫苗的一般有效期及至今尚餘數量,以及(ii)丟棄過期或損毀的疫苗數量;及
 
(七)有否在季節性流感疫苗採購合約中訂明,政府有權(i)向供應商退回某數量/百分比的未使用疫苗,以及(ii)按實際需要調整疫苗的採購量;若有,有關的數量為何?
 
答覆:
 
主席:
 
  接種流感疫苗是有效預防季節性流感及其併發症的方法之一,亦可減低因流感而入院留醫的機會和死亡的風險。因此,政府一直鼓勵市民盡早接種疫苗,並分別透過「政府防疫注射計劃」及「疫苗資助計劃」為有較大機會受感染的合資格群組提供免費及資助季節性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接種。為提高學童接種流感疫苗的覆蓋率,衞生署於二○一八/一九年推出「學校外展疫苗接種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及疫苗資助計劃下的「優化外展接種計劃」(優化計劃),積極協助學校及私家醫生安排到校接種流感疫苗。就問題的七部分,經諮詢衞生署後,謹回覆如下:
 
(一)及(二)在先導計劃下,衞生署為每間參加的學校安排政府外展隊或公私營合作的外展隊,為學童免費接種流感疫苗。截至二○一九年三月三日,有184間參與先導計劃的小學獲提供接種服務。
 
  沒有參與先導計劃的小學、特殊學校的小學部、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可以在優化計劃下邀請參與計劃的醫生,到校為學童提供免費流感疫苗接種服務。截至二○一九年三月三日,有221間小學和184間幼稚園/幼兒中心透過優化計劃或「疫苗資助計劃」獲提供接種服務。
 
  為鼓勵對先導計劃及優化計劃有興趣的小學/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參與計劃,衞生署於二○一八年三月舉辦簡介會,並於二○一八年五月為參與計劃的小學/醫生進行配對。此外,衞生署於二○一八年六月及七月分別為小學/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及參與「疫苗資助計劃」醫生舉行簡介會,講解優化計劃詳情。各項計劃於二○一八年十月新學年開始後陸續展開。
 
(三)在過去五年,衞生署於「政府防疫注射計劃」及先導計劃下購買季節性流感疫苗的開支金額,以及於「疫苗資助計劃」資助私家醫生的開支金額,詳列於附件一。
 
(四)在過去五年,相關合資格群組於「政府防疫注射計劃」、「疫苗資助計劃」及先導計劃下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的人數及接種率,詳列於附件二。部分合資格群組人士不在政府各項疫苗計劃下接種疫苗,相關數字並沒有在附件二中反映。
 
(五)現時衞生署各項流感接種計劃均使用滅活流感疫苗。不過,衞生署一直密切留意各種流感疫苗接種方法的科學實證及發展,以及海外衞生當局的建議及經驗。雖然有海外硏究及臨床經驗顯示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亦是安全和有效,然而現時未有證據支持優先使用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事實上,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科學委員會)在二○一八年檢視了有關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的科學實證,注意到美國的數據曾經顯示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在個別季節對甲型H1N1流感的效能在18歲以下人士遠低於滅活流感疫苗,而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過去未有在本港廣泛使用的經驗。相比滅活流感疫苗,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有較多人士不適合接種*。因此,科學委員會於二○一八年四月作出建議,強調提供流感疫苗接種的醫護人員如選擇使用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必須注意上述因素。有見及此,現時在「政府防疫注射計劃」及先導計劃下,衞生署並沒有購入和使用噴鼻式減活季節性流感疫苗。不過,在「疫苗資助計劃」下,私家醫生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但有關資助額與滅活流感疫苗相同。
 
  衞生署備悉今年稍後時間將有更多有關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對預防甲型H1N1流感的科學數據。屆時科學委員會將會檢視相關科學實證,並就二○一九/二○年度季節性流感疫苗的使用作出建議,供政府參考,以決定未來是否適合於政府疫苗計劃中使用噴鼻式減活流感疫苗。
 
[*註:包括對任何疫苗成分或接種任何流感疫苗後曾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正服用亞士匹林或含水楊酸鹽藥物的兒童和青少年;有下列情況的兩歲至四歲的兒童:曾被診斷有哮喘,或醫護人員曾指該兒童在過去12個月曾患上喘鳴或哮喘,或醫療紀錄顯示該兒童在過去12個月曾出現喘鳴情況;因任何原因導致免疫功能減弱的人士、免疫系統嚴重受抑制而需在受保護的環境下接受護理的人士的緊密接觸者、懷孕、在過去48小時曾服用抗流感病毒藥物等。]
 
(六)及(七)政府在訂購年度季節性流感疫苗前,會根據該年度合資格群組人數,並參考過往的接種率,然後作出估算。然而,由於疫苗製作和運送需時,有鑑於過去當流感高峰期來臨時市民對接種流感疫苗的需求會突然大增,政府有需要預訂更多疫苗以作準備。儘管如此,政府會按既有規定及程序招標採購疫苗,一般會在招標條件中加入彈性條款以確保在簽定合約後能適度調整訂購額。疫苗供應商須根據合約條款的規定,供應足夠數量的流感疫苗給有關的計劃使用。而衞生署一直監察為政府疫苗計劃採購的流感疫苗的接種情況及存量,以作出評估及與疫苗供應商保持緊密聯繫。
 
  衞生署負責購買「政府防疫注射計劃」及先導計劃下的季節性流感疫苗(包括供醫院管理局使用的疫苗)。一般而言,流感疫苗的有效期為一年。有關過去五年衞生署購買的流感疫苗數量以及過期、未用及/或損毀疫苗劑數的資料,詳列於附件三。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