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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緊急託管和緊急上門照顧長者及殘疾人士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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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答覆:
 
問題:
 
  有長者及殘疾人士的照顧者向本人反映,現時缺乏緊急託管和緊急上門照顧長者及殘疾人士的服務,以致有深夜發病的照顧者需放棄入院接受治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研究在全港各區提供受資助及全日24小時運作的緊急託管和緊急上門照顧長者及殘疾人士(包括嚴重殘疾人士)的服務;若會,詳情(包括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鑑於資助院舍往往基於未能提供醫療照顧服務,拒絕向有深度醫療護理需要或意識受損人士(例如嚴重認知障礙症患者及植物人)提供暫時託管服務,政府會否要求醫院管理局提供該項服務,或協助資助院舍獲得有關資源以提供該項服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政府一直致力提供各類長者和殘疾人士的社區照顧服務,及透過為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幫助長者和殘疾人士在社區生活,並提升照顧者的照顧能力和減輕他們的壓力,從而改善長者、殘疾人士及照顧者的生活質素。政府提供的支援服務包括長者暫託和殘疾人士暫顧服務,為在社區中生活、但在個人照顧方面需要家人或親屬協助的人士提供臨時、短暫的日間和住宿照顧服務,讓照顧者在有需要時可暫時卸下照顧的責任,紓緩他們的壓力或處理個人事務。
 
  政府現時在39間津助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或單位,提供合共170個指定日間暫託服務名額。所有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或單位亦可利用本身偶然空置的日間護理服務名額,提供日間暫託服務。此外,現時60支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和34支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均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日間到戶看顧服務,並會為有需要的長者安排暫託服務。各家居照顧服務隊設有24小時緊急支援,透過電話熱線為長者及其照顧者在突發事件時提供所需的資訊和協助。
 
  長者住宿暫託服務方面,除了由津助安老院及合約安老院舍提供的55個指定住宿暫託宿位外,政府亦透過所有津助護養院、護理安老院、合約安老院舍和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內偶然空置的資助宿位,提供住宿暫託服務。另外,行政長官在二○一八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將於二○一九至二○年度在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購買額外宿位,以增加長者住宿暫託服務的宿位並將之恆常化,預計可提供約270個額外的指定住宿暫託宿位。
 
  此外,政府現時在17間津助安老院和六間津助護養院,共提供65個長者緊急住宿宿位。這項服務的目標是為長者在其照顧者遇到突發情況,例如需住院等,提供緊急住宿照顧。
 
  殘疾人士暫顧服務方面,現時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及兩項家居照顧服務,包括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及嚴重肢體傷殘人士綜合支援服務,均有為其服務使用者提供家居暫顧服務。
 
  此外,政府於展能中心、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及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提供日間暫顧服務,亦於政府資助殘疾人士院舍提供住宿暫顧服務。目前,日間暫顧及住宿暫顧服務的名額分別為158個及297個。
 
  所有提供住宿暫託及緊急住宿服務的安老院,以及所有提供住宿暫顧服務的殘疾人士院舍均是一星期七天24小時運作,並且不會因為長者或殘疾人士健康欠佳、身體殘障或認知能力欠佳,包括患有嚴重認知障礙症,而拒絕提供暫託或暫顧服務。然而,為保障其他住客安全,入住這類宿位的長者及殘疾人士與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其他住客一樣必須沒有傳染病,及其精神狀況適合群體生活。
 
  殘疾人士如在緊急情況下有突發住宿需要,提供住宿暫顧服務的資助殘疾人士院舍可因應個別個案向他們提供服務。至於長者緊急住宿服務,根據現行安排,這類宿位需要透過社工轉介,事先稍作配位安排。但如長者有醫療需要,可安排在適合的醫療單位,包括醫院管理局轄下的急症室,接受醫療諮詢及治療。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