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題:單程證制度與輸入人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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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答覆:

問題: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所作的有關解釋(下稱「人大解釋」),內地居民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批准手續,並須持有內地機關製發的有效證件(例如俗稱「單程證」的《前往港澳通行證》)方能進入香港特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既然特區政府現時可自行審批內地居民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及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下來港的申請(包括設置計分制及甄選申請人),有否研究在法律上,特區政府參與審批單程證申請是否不會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及人大解釋;

(二)鑑於除了以家庭團聚為由,內地居民可基於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來港定居申請單程證,「其他特殊情況」包括哪些情況;及

(三)過去十年,以每年計:

(i)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的內地居民的人數(按下列持證人的類別提供數字):
--居留權證明書持有人;
--分隔十年或以上的配偶及隨行子女;
--其他類別人士(逐一列出);及
--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來港定居的人士;及

(ii)適用於不同類別人士的單程證的名額有否剩餘;如有,政府會否要求中央按實際需求情況削減有關的名額?

答覆:

主席:

  就胡志偉議員的提問,特區政府綜合答覆如下:
 
  《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解釋,這項規定是指內地居民「不論以何種事由要求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均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其所在地區的有關機關申請辦理批准手續,並須持有有關機關製發的有效證件方能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地居民如欲來港定居與家人團聚,須向其內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單程證(即《前往港澳通行證》)。

  單程證制度的實施,是讓內地居民可依據內地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內地當局的審批,有秩序地來香港與家人團聚。問題內所要求的資料,二○○九年至二○一八年,持單程證來香港的內地居民按類別劃分的數字載列於附件。

  單程證是內地有關機關製發的證件,其受理、審批及簽發屬內地當局的職權範圍。內地當局在一九九七年五月開始設立「打分制」,為單程證制度訂下公開和具透明度的審批準則,按客觀標準審定申請人的資格及赴港次序,並將審核分數線在網上公布。部分省市公安機關會對個別類別完成審批手續的單程證申請人名單進行公示,並讓申請人在網上查閱其申請情況。內地居民只要符合內地當局訂下的審批準則,便可申請來港定居。有關標準都與申請人的年齡或分隔時間有關,客觀、透明,亦和家庭團聚的目的相關。

  在內地當局審批單程證的過程中,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會在個案層面作出配合,包括在有需要時協助核實申請人提交證明文件的真偽及申請人報稱與其在港親屬的關係(例如夫妻、親子)。若發現情況可疑或資料與事實不符,入境處會通知內地當局,亦會要求申請人呈交進一步的證明文件。入境處亦會協助內地當局調查涉及以不法手段行為取得單程證的個案。以夫妻團聚類別的單程證申請為例,內地當局會將夫妻關係存疑的申請人及其香港配偶的資料送交入境處,以核查香港居民的身分資料、在香港婚姻登記證明的真偽或其他有關紀錄,入境處會把核查結果通報內地當局跟進。

  現時,入境處會按機制處理以欺騙手法取得單程證的個案,亦會主動就可疑結婚個案展開調查,從不同渠道搜集證據,對涉嫌「假結婚」的人士以及有關中介人進行深入調查,並在有足夠證據時對有關人士作出檢控。有關個案一經確立,不論涉案人士是否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是否來港定居未滿七年便與其香港永久性居民配偶離婚,入境處都可以宣布其香港身份證無效。此外,無論涉案人士在香港已居留多久,入境處都有權將其遣送離港。

  現行的各項輸入人才計劃有不同的政策目的,例如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是旨在吸引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內地人才來港工作,滿足香港人才的需要。而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則旨在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香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故此,這些輸入人才政策對申請人資格要求與單程證制度有不同的考慮。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申請人必須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已經獲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而所獲的薪酬福利須與市場水平相若等。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申請人須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年齡、經濟能力、語文能力、基本學歷等,然後根據有關計分制度累計分數,爭取申請配額。

  輸入人才是為了提升香港的競爭力,而單程證制度是為了讓內地居民有秩序地來港與家人團聚。在以家庭團聚為政策目的前提下,我們不應將制度設計為家境富裕的內地家人就可以先來香港,其他的內地家人就要等候一段長時間才能來香港,我們應該對他們公平對待,一視同仁。因此,我們認為單程證制度應該維持現有的運作。

  至於單程證配額方面,雖然社會上對每日150個單程證配額有不同意見,包括維持或減少,其中包括要求盡早讓香港人內地家人來港團聚。單程證配額使用情況實在受不同因素影響。目前跨境婚姻佔香港註冊婚姻約三分之一,所以長遠而言這趨勢我們要留意,而目前看不到有下降的跡象。有鑑於此,加上內地配偶需要等待最少四年才可以合資格來港,實在有需要繼續透過單程證制度讓分隔配偶及其在內地出生的子女來香港作家庭團聚。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