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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各類型房屋的供應和空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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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凱欣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房屋的供應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各類公、私營住宅單位的數目及空置率分別為何;

(二)是否知悉,現時已分別由(i)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及(ii)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完成收購並有待重建的住宅項目的空置年期,以及有關重建計劃的時間表和可供應的單位數目;

(三)是否知悉,現時房協轄下已騰空並有待重建的出租屋邨的空置年期,以及有關重建計劃的時間表和可供應的單位數目;

(四)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自成立以來促成了多少個過渡性房屋項目,以及正就多少個該類項目提供支援,並列出該等項目的地址、土地面積、可供應單位數目、單位的平均面積,以及有關土地可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的年期;及

(五)會否與市建局及房協設立工作小組,研究利用空置土地及空置物業提供過渡性房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凱欣議員的提問,在諮詢過發展局後,回覆如下:
 
(一)現時各類公、私營房屋單位的資料如下:

  公營房屋方面,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資料,截至二○一八年第四季,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註一)及資助出售單位(註二)的單位總數分別約825 200個及約410 500個。

  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底,房委會轄下可供出租的公屋單位數目約784 000個,而可供出租的空置單位數目約6 700個,空置率約為0.8%(註三)。房協方面,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底,房協轄下可供出租的出租單位數目約32 000個,而可供出租的空置出租單位數目約250個,空置率約為0.8%(註四)。政府沒有備存資助出售單位空置率的資料。

  私營房屋方面,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初步數字(註五),二○一八年年底的私人住宅單位總存量為1 194 000,空置率為4.3%,低於一九九八年至二○一七年期間約5%的長期平均水平。

(二)房協現時沒有已收購並有待重建的住宅項目。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已展開收購並已屆交吉期限日,而又尚待拆卸工程開展的項目,詳情載列於附件一。

(三)房協一直採取雙軌模式,一方面為其高樓齡出租屋邨進行復修工程,包括加建升降機、提升保安系統及消防系統、改善外牆及大堂外觀等;另一方面視乎屋邨狀況和附近有否合適的遷置資源,循序漸進地推展重建計劃。房協現正進行或計劃中的重建項目包括明華大廈、漁光村、觀塘花園大廈二期及真善美村,詳情載列於附件二。

  為善用現有的出租房屋資源,協助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房協在二○一八年七月推出首個「暫租住屋」過渡性房屋計劃,翻新因應漁光村重建計劃第一期而騰空並預計在五年後拆卸的217個小型單位,供已輪候公屋一段時間的合資格人士申請暫住。

  至於明華大廈重建計劃,第一期預計於二○一九至二○年度完成,新落成的出租單位將用作安置受重建計劃第二期影響的現有住戶,以便房協開展第二期的拆卸工程。現時約有200個因應重建計劃第二期而騰空的單位,預計這些單位會在一年後拆卸。

  房協另外兩個待重建出租屋邨(即觀塘花園大廈二期及真善美村)的空置出租單位仍然照常編配予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現時沒有空置出租單位可改作過渡性房屋。房協會繼續盡量精簡重建程序,以減少待重建屋邨空置出租單位的數目及縮短空置期,善用現有出租房屋資源。

(四)及(五)政府一直致力透過增加公屋供應根本解決居住環境欠佳的低收入家庭的住屋問題。正如二○一七年及二○一八年的《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提出,由於覓地建屋需時,政府在推行長遠房屋政策和措施之外,會協助和促成各項由民間團體主導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希望透過提供過渡性房屋,紓緩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環境惡劣人士的生活困難。為此,運輸及房屋局已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為民間團體擬議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一站式統籌支援。

  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在過去一段時間協助了多個由民間團體主導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包括數個透過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營運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推出,設置於現有閒置住宅樓宇的項目。負責團體靈活運用社區資源,在提供過渡性房屋的同時,亦因應住戶的需要,提供適切支援。截至二○一九年二月,共有九個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約610個單位,其中約220個單位透過由社聯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推出,這些項目的資料載於附件三。

  專責小組亦曾討論其他項目,惟這些項目現時還處於倡議階段,政府認為應該待項目較成熟時由倡議者適時公布。

  專責小組不時與不同團體(包括房協及市建局)會面,討論如何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專責小組亦歡迎民間團體就個別選址方面提出建議。

註一:包括(i)房委會轄下的公屋單位和中轉房屋單位;以及(ii)房協轄下的出租單位和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的出租單位。

註二:包括(i)房委會已售出但業主尚未繳付補價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私人參建居屋、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可租可買計劃、重建置業計劃、「綠表置居先導計劃」、租置計劃的單位及14個買家撤回的居屋單位;(ii)房協已售出但業主尚未繳付補價的住宅發售計劃、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和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的單位;但不包括房委會及房協已售出但未落成的單位,以及市建局於二○一五/一六年度一次性提供的322個資助出售單位。

註三:空置率是指可供出租的空置單位(不包括已撥供申請者考慮並預計可於短期內租出的公屋單位)佔所有可供出租公屋單位的百分比。

註四:不包括受清拆影響的單位及有待進行改建工程的單位。

註五:確實數字將於二○一九年四月發表的《香港物業報告2019》中公布。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