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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對過渡性房屋項目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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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麥美娟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早前成立了專責小組,向各個由民間主導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一站式支援。此外,財政司司長在下個財政年度的預算案中預留了20億元,支持非政府機構推展過渡性房屋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就未來三年內開展的過渡性房屋項目的數目制訂具體目標;
 
(二)會否考慮為非政府機構提供信貸擔保,以便它們為過渡性項目融資;
 
(三)是否知悉,現時把已建成房屋單位改造為過渡性房屋的單位成本及所需時間為何;有何措施協助非政府機構說服更多業主把閒置的單位撥作過渡性房屋,並加快有關的改造工程;
 
(四)是否知悉,現時以組裝合成建築法興建的組合過渡性房屋的單位成本為何;政府現時如何在財政及技術方面協助非政府機構節省建築成本及加快工程,以及會否考慮協助該等機構聯合採購預製組件以降低成本;
 
(五)政府如何在財政方面支援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推展過渡性房屋項目;上述專責小組會否為該等項目提供協助;及
 
(六)會否制訂以過渡性房屋作為短中期房屋輔助來源的長遠政策,並修訂相關法例,就過渡性房屋的建造技術標準、規格及安全標準作出規定?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透過增加供應根本解決居住環境欠佳的低收入家庭的住屋問題。由於覓地建屋需時,政府在推行長遠房屋政策和措施之外,會協助和促成各項由民間團體主導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希望透過提供過渡性房屋,紓緩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環境惡劣人士的生活困難。為此,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已成立一個專責小組,為民間團體擬議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一站式統籌支援,包括就推展項目所需的行政或法定程序向民間團體提供意見和協助申請合適的財政資助。就麥美娟議員的提問,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基於過渡性房屋的短期性質,項目的具體內容和客觀情況各有不同,為過渡性房屋訂定硬性目標,例如單位數目及目標落成年期等,並不合乎實際情況,亦無助民間團體的工作。但我們會繼續抱着一個開放的態度去促成更多的過渡性房屋,以及按每個過渡性房屋項目的需要提供支援,當中包括就推展項目所需的技術要求、採購組裝合成組件的方法,從而降低成本,在更有效率及效益的原則下促成更多的過渡性房屋。過渡性房屋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安排,亦可以有不同的構想,我們希望匯聚民間力量,尤其是讓不同的民間團體盡可能發揮他們的創意,以提供多元化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專責小組亦已經召開三次跨政策局和相關部門的會議,商討如何在現行政策、技術標準,規格及安全標準上拆牆鬆綁,以加快相關過渡性房屋供應。
 
  就資金方面,民間機構發起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安排各有不同。舉例而言,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營運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已推出多個項目,並一直獲香港公益金及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撥款資助運作費用。於深水埗南昌街私人土地上推行的「組合社會房屋計劃」,亦已獲關愛基金撥款資助。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二○一九年一月通過撥款十億元,設立資助計劃以支援非政府機構善用空置政府用地,該計劃可為適用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財政支援,發展局已開始接受資助申請。為進一步增加財政支援,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預留20億元,支持非政府機構興建過渡性房屋。運房局會考慮過渡性房屋項目的運作經驗,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後,擬訂具體安排。假設一切預備工作順利進行,政府希望能夠在二○一九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撥款建議。在新資助計劃推出之前,非政府機構可向上述支援非政府機構善用空置政府用地的資助計劃申請資助,以盡快提供過渡性房屋。至今並未有民間機構就提供過渡性房屋向政府要求信貸擔保。
 
  就已建成房屋單位改造為過渡性房屋的成本及所需的時間,據社聯營運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所提供的資料,翻新唐樓單位需要約12萬和六個月時間,當中包括工程及招募營運團體的時間。因應唐樓的樓面覆蓋範圍深及闊度窄的確實存在規劃及設計局限,屋宇署會對位於唐樓的合資格過渡性房屋項目,在項目倡議人承諾確保妥善管理及落實相關補償措施後,就《建築物條例》下有關規例的適用性提供變通或豁免,以促成有關的過渡性房屋項目。舉例而言,《建築物(規劃)規例》(《規例》)要求住用地方須設有符合規格的窗戶,以提供天然通風及照明;若有符合條件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因樓宇設計難以完全符合《規例》的要求,屋宇署會考慮豁免部分的要求,但同時亦會要求項目倡議人提供人工照明及機械通風設施系統、設置符合相關天然通風及照明要求的共用起居室以及確保有關補償措施持續有效運作。
 
  至於在南昌街推行的「組合社會房屋計劃」,在符合現行法例對住屋安全要求情況下,透過組裝合成建築技術,興建組合房屋,推行為期約兩年的社會房屋計劃。該試驗計劃總撥款額為3,574萬元,預計可提供約88個單位。屋宇署亦已主動設立預先認可機制,原則上預先認可個別「組裝合成」建築法/構件或原型,以利便民間機構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興建作過渡性房屋。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