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公務員國家事務研習及《基本法》培訓
***********************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按現行政策,決策局及政府部門應安排轄下中層公務員(即總薪級表第34至44點或同等薪點的人員),在達到有關薪級點/薪點門檻起計的六年內參加國家事務研習課程(研習課程)。然而,去年十月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七十一號報告書》(《報告書》)指出,該類課程的名額不足,以致此培訓時間表不大可能實現。此外,《報告書》建議政府加強監察公務員接受《基本法》培訓的進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研習課程(i)的名額及(ii)參加人數;預計未來三年每年該等課程的名額;

(二)有否按《報告書》所提建議,(i)檢討上述的培訓時間表、(ii)與現有舉辦該等課程的內地大學商討增加課程名額、(iii)委託更多內地大學舉辦該等課程,以及(iv)推動決策局及政府部門提名更多中層公務員參加該等課程以善用培訓名額;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政府自去年下半年起,將研習課程推展至總薪級表第28至33點的公務員,(i)現時有多少名公務員屬該薪酬範圍,以及(ii)未來三年每年供他們修讀的研習課程的名額;有否因應《報告書》所提意見,檢討有關的培訓安排;如有,結果為何;及

(四)鑑於政府表示會加強公務員的《基本法》培訓課程的內容,以涵蓋國家《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有關工作的進展,包括(i)培訓公務員認識《憲法》的措施,以及(ii)至今舉辦的培訓活動次數;未來三年,有何新措施加強這方面的培訓?

答覆:

主席:

  公務員有實際的工作需要了解內地社會發展和經濟情況,認識可能影響香港的國家策略和計劃,掌握最新的資料以配合國家的發展。

  特區政府向來十分重視公務員的國家事務和《基本法》培訓,公務員事務局和各政策局/部門一直採取多元化的培訓模式,包括在內地和香港舉辦不同形式的研討會、講座和培訓課程,以及安排公務員到內地城市考察和交流等。現時每年約有22 000名公務員接受不同形式的國家事務及《基本法》培訓。

  就審計報告中提及有關總薪級表第34至44點的公務員參加內地國家事務培訓的情況,過去數年,公務員事務局轄下的公務員培訓處(培訓處)一直持續增加這個階層的公務員的內地課程培訓的名額,由二○一七年每年約280人增至二○一九年預計每年約420名。過去所有獲決策局/部門提名的人員,均全部獲培訓處安排參加相關的內地國家事務課程,而培訓處亦會繼續按決策局/部門提名的人數相應調整培訓名額以滿足不同政策局/部門的培訓需求。為加強中層公務員的國家事務培訓,培訓處亦在二○一八年下半年開始擴闊內地國家事務課程至包括總薪級表第28至33點的公務員。二○一八年有約140名相關公務員參與有關課程,而預計二○一九年參與人數會進一步增加至240人。

  為配合增加內地國家事務課程的培訓名額,培訓處在二○一八年額外委託兩間內地大學為香港公務員舉辦國家事務課程,現時共有九間內地院校每年為約1 000名公務員提供不同類型的國家事務培訓。此外,其他政府部門亦會按它們個別的職務需要,每年安排約1 000名人員到內地參加部門舉辦的國家事務課程。連同其他內地及香港國家事務課程,現時每年約有10 000名公務員接受有關國家事務的培訓。

  就有關公務員的《基本法》培訓,培訓處過去數年亦持續加強公務員的《基本法》基礎課程和中層公務員的《基本法》培訓,相關課程內容均涵蓋國家《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以及「一國兩制」的原則等。此外,培訓處亦不時為各級公務員舉辦有關《基本法》的不同專題講座。過去三年公務員接受《基本法》培訓的人數由二○一七年每年約8 900人增加至二○一九年預計每年約12 000人。

  公務員亦可透過網上學習平台加深對國家事務的認識和了解國家的發展。例如,培訓處在二○一九年會於《公務員易學網》內增設粵港澳大灣區及「建國七十周年」的主題網頁,讓公務員可隨時隨地獲得國家發展的最新資訊。此外,《公務員易學網》內的《基本法天地》網上學習平台亦提供不同類型的多媒體學習資源,包括網上課程、短片、《基本法簡訊》、聲音檔案、講座重溫、網上問答等,讓公務員可掌握《基本法》的最新知識。

  公務員事務局會繼續鼓勵政策局/部門提名更多不同階層的公務員參加國家事務和《基本法》培訓,並會相應增加培訓名額,以滿足培訓需求。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