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四題:公共道路維修及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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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容海恩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接獲多宗投訴,指稱本港有不少行人路出現路面凹凸不平的情況,而以地磚鋪設的行人路則有地磚鬆脫及損毁的情況,令行人(特別是長者、小童及殘疾人士)容易摔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i)政府接獲多少宗有關行人路路面凹凸不平或損毀的投訴或報告、(ii)該等情況引致的傷亡事故宗數,以及(iii)市民就該等傷亡事故提出索償的宗數和所涉金額,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政府接獲第(一)項提及的投訴或報告後的跟進程序和工作,以及為此訂定的服務承諾為何;過去三年,達到和未達服務承諾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部分個案未達服務承諾的原因,以及有何改善措施;
(三)路政署現時對行人路狀況的巡查和有關維修工作的(i)安排(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次數)、(ii)人手編制及(iii)每年開支;有關工作安排上次和下次的檢討日期分別為何;
(四)未來三年,會否增加資源和人手,加強巡查行人路狀況和有關的維修工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有否探討行人路路面出現凹凸不平和損毀的情況的主要原因,以及該等情況與建造行人路的工程質量和所用物料的關係;若有,結果為何,以及有何具體改善措施;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路政署十分重視轄下公共道路(包括行人路)和附屬道路設施的維修及保養,定期派員巡查全港公共道路,適時進行道路維修及保養工程,以保持道路的狀況良好及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就容議員的各部分提問,我現在回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路政署接獲有關行人路損毀的投訴個案,和當中涉及市民受傷並申索賠償的個案數字,分別表列如下(以區議會選區劃分):
有關行人路損毀投訴個案:
二○一六 | 二○一七 | 二○一八 | |
中西區 | 476 | 546 | 545 |
東區 | 444 | 442 | 367 |
南區 | 114 | 150 | 165 |
灣仔 | 420 | 506 | 512 |
九龍城 | 272 | 324 | 379 |
觀塘 | 140 | 86 | 137 |
深水埗 | 407 | 443 | 482 |
油尖旺 | 1 200 | 1 080 | 1 040 |
黃大仙 | 100 | 116 | 118 |
荃 灣 | 233 | 227 | 258 |
葵 青 | 206 | 206 | 197 |
西 貢 | 151 | 146 | 131 |
沙 田 | 256 | 281 | 245 |
大 埔 | 105 | 147 | 144 |
北 區 | 246 | 203 | 216 |
屯 門 | 173 | 210 | 171 |
元 朗 | 450 | 448 | 407 |
離 島 | 53 | 74 | 70 |
總數 | 5 446 | 5 635 | 5 584 |
市民因行人路損毀而受傷並提出索償的個案數字:
二○一六 | 二○一七 | 二○一八 | |
中西區 | 3 | 3 | 2 |
東區 | 1 | 1 | 2 |
南區 | 0 | 1 | 0 |
灣仔 | 1 | 3 | 1 |
九龍城 | 1 | 0 | 1 |
觀塘 | 1 | 1 | 2 |
深水埗 | 1 | 1 | 2 |
油尖旺 | 2 | 3 | 2 |
黃大仙 | 2 | 2 | 1 |
荃 灣 | 1 | 1 | 1 |
葵 青 | 1 | 2 | 1 |
西 貢 | 0 | 1 | 1 |
沙 田 | 0 | 3 | 0 |
大 埔 | 2 | 1 | 1 |
北 區 | 0 | 1 | 1 |
屯 門 | 1 | 1 | 2 |
元 朗 | 2 | 3 | 1 |
離 島 | 1 | 0 | 0 |
總數 | 20 | 28 | 21 |
一般而言,路政署接獲索償申請後,會交由承建商調查。路政署會監督承建商的調查及審視其調查結果。如事故是因承建商的過失而造成,承建商或其保險公司會直接聯絡申索人,並按既定程序就補償作出安排;路政署沒有這些個案所涉及的金額的資料。如承建商經調查後認為他們已充分履行合約責任,而路政署亦同意承建商的調查結果,承建商會盡快通知申索人有關結果,這些個案一般不會涉及補償。
(二)當接獲有關行人路面凹凸不平的投訴或報告後,路政署會進行評估,並就有需要進行維修的行人路面盡快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例如圍封相關路段、在現場附近一帶進行檢查等)及完成修葺工程。由於每項行人路面損毀個案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修葺工程的規模亦有很大差別,路政署未有就維修行人路路面方面訂定相關的服務承諾。
(三)視乎有關行人路的位置及行人流量,路政署安排定期檢查(由每七日至每三個月不等)轄下的行人路,並在有需要時安排進行適當的維修,以確保行人路的狀況良好。此外,路政署會每六個月安排為全港的公共道路(包括行人路)進行一次詳細檢查,查驗路面及結構狀況,並以收集到的數據規劃中、長期的行人路維修工程。檢查道路是路政署區域行政及維修工程工作的其中一部分,屬於常規職務,故沒有就相關人手作詳細分列。
(四)路政署現時透過八份維修保養合約,安排承建商定期巡查全港公共道路(包括行人路)的狀況,並進行所需的修復工作。路政署會不時檢視現有資源和人手,以確保道路的狀況良好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五)行人路經日久使用,鋪路磚之間有機會逐漸出現高低不平的情況,常見原因包括因經常起卸重物或有車輛非法停泊而承受過重壓力,以及公共事業機構或政府部門的承建商在行人路進行掘路工程後未有妥善修復等。為提高鋪路磚墊層的穩固程度,路政署自二○○八年起,把在鋪路磚下的細沙中加入少量水泥作為一種標準做法。此做法能有效解決多種鋪磚路面高低不平的問題,路政署會根據各區行人路的損耗情況,在陸續進行的重鋪工程中適當地採取此做法。此外,路政署亦會視乎有關行人路段的實際情況,利用「土工格」(註)為鋪路磚墊層加固,以有效控制鋪路磚之間的高低差距。
註:「土工格」是以耐用的纖維編織而成的方格網,其網狀結構可以扣緊四周土壤,令墊層更加穩固,使鋪路磚之間的高低差距限制在數毫米之內。
完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