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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回應傳媒有關「綠置居」單位面積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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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三月七日)回應傳媒查詢有關「出售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單位2019」(綠置居2019)的面積問題時,強調「綠置居」計劃的概念是將合適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項目轉作發售用途,因此「綠置居」單位的設計和面積與公屋的標準無異。
   
  現時公屋單位共有四種標準設計,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分別為一至二人的約14平方米,二至三人的約21平方米,三至四人的約31平方米,以及四至五人的約35平方米。自二○○六年起,房委會所有公屋項目的單位均採用這些標準設計。
   
  房委會發言人說:「『綠置居2019』計劃下的最細單位,『室內樓面面積』約14.1平方米,與公屋一至二人單位一致。」
   
  「室內樓面面積」與《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條例》)所定義的「實用面積」不同。「實用面積」包括單位的圍封牆;而「室內樓面面積」則不包括單位圍封牆。
   
  房委會發售房屋時會提供按《條例》定義的「實用面積」。二○一六年「綠置居」先導計劃推出的新蒲崗景泰苑,面積最小的單位的「室內樓面面積」為14平方米,而售樓書上所載的「實用面積」為17.8平方米。至於「綠置居2018」的長沙灣麗翠苑,面積最小的單位「室內樓面面積」為14.2平方米,而售樓書上所載的「實用面積」為17.1平方米。房委會於今年底發售「綠置居2019」項目時,將在售樓書上列明該3 696個單位的「實用面積」。此為過往推售資助房屋項目的一貫做法。
   
  發言人強調,「綠置居」項目的設計完全符合公屋的標準,並不存在為推出「綠置居」計劃而額外興建一些比公居標準面積為小的住宅單位。

  至於有報道指擔心「綠置居2019」單位面積細小,因而降低綠表人士的購買意欲,發言人回應指,相信合資格的綠表人士會審慎考慮情況而作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他說:「二○一六年發售的景泰苑,125個面積最小的單位在首輪發售時全數售出。如果『綠置居2019』 部分單位在首輪發售時未能售出,房委會可按既定機制將剩餘單位於其後的『居者有其屋』或『綠置居』項目發售。」
   
  他補充,房委會會以循序漸進方式推行「綠置居」計劃,並會繼續參考運作經驗及銷售反應,每年揀選合適的公屋項目作「綠置居」計劃出售。
 
2019年3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5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