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規劃各區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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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尹兆堅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元朗、荃灣及屯門的居民向本人反映,近年區內陸續有新落成公私營屋苑入伙,以致區內社會福利及醫療等設施供不應求的情況日益加劇。此外,前往該等地區購物的訪港內地旅客數目近年大增,令區內零售設施不足的問題日趨嚴重。關於規劃各區的設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現時元朗及屯門區的人口與公營普通科門診診所的比例均低於《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規劃標準》)建議的比例(即每十萬人設置一間普通科診療所),除了在屯門第29區西擬議興建的社區健康中心外,政府在未來三年會否在該兩區興建新的公營普通科門診診所;如會,詳情為何;
 
(二)鑑於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界西聯網(包括屯門及元朗的公立醫院)及九龍西聯網(包括荃灣的公立醫院)的人口與普通科病床數目比例分別為每1 000人2.3及2.5張病床,而該等比例低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整體比例(即每1 000人3.0張病床),政府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計劃在未來三年增加該兩個聯網轄下普通科病床數目及增撥所需資源;如有,詳情為何;
 
(三)鑑於《規劃標準》訂明,每個人口約為17萬或以上的新發展區應設立一長者地區中心,而政府於去年七月表示,「……在合適情況下,應於每個新建或重建的公共屋邨設有一間長者鄰舍中心;而每個新住宅區,若其私人屋苑部分的人口達15 000至20 000人,亦應設有一間長者鄰舍中心」,政府會否在未來三年分別於元朗、荃灣及屯門設立長者鄰舍中心或長者地區中心;及
 
(四)因應訪港內地旅客日增,政府會否重新檢視相關地區的零售設施的需求估算及規劃方向?
 
答覆:
 
主席:
 
  就尹兆堅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勞工及福利局、發展局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我的回應如下:
 
(一)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致力提供以社區為本的基層醫療服務,服務使用者主要是長者、低收入人士和長期病患者。現時,荃灣、元朗及屯門三區分別設有兩間、五間及三間普通科門診診所。
      
  為改善公共基層醫療服務及應對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醫管局採取了多項措施以提升現有診所的應診能力,包括積極招聘人手、進行診所翻新工程和更新設施,理順診症流程、改善診所環境及增加診症空間。
      
  除提升現有診所的應診能力外,食物及衞生局聯同醫管局、政府產業署、規劃署、房屋署及地政署等多個政府部門,一直積極於各區物色合適的土地,為公共基層醫療服務發展作出長遠籌劃。考慮到荃灣區的服務需求,食物及衞生局聯同醫管局及衞生署正積極探討重建現址戴麟趾夫人分科診療所的可行性,以擴展區內的普通科門診服務。就元朗區而言,政府正積極於區內尋找合適用地作基層醫療服務長遠發展之用。至於屯門區,在屯門第29區(西)的房屋署公共房屋發展中設置的社區健康中心預計於二○二四年落成;有關政府部門同時亦積極探討重建屯門診所用地(現時屯門診所的所在地)的方案,並就土地的應用進行初步評估。
 
(二)《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提及的病床與人口比例,涵蓋了所有公立及私家醫院的各類型病床(即普通科(急症及康復)、療養科、精神及智障科的病床),而並不限於公立醫院的普通科病床。隨着人口增長和老化,醫管局已訂立了計劃增加病床數目以應付日增的醫療服務需求。
 
  醫管局九龍西聯網為深水埗、葵青、荃灣及大嶼山的居民提供公營醫療服務。該聯網內的北大嶼山醫院、明愛醫院的第二期重建部分及仁濟醫院的重建部分近年相繼啟用。北大嶼山醫院已於二○一三年九月起分階段投入服務。該醫院第一期發展預計可提供180張病床。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有90張病床投入服務。而籌劃中的第二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將包括研究現址重建瑪嘉烈醫院和擴建北大嶼山醫院。
 
  新界西聯網為屯門及元朗區的居民提供公營醫療服務。政府在天水圍興建的新醫院已於二○一七年第一季起分階段投入服務。該醫院預計可提供300張病床。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有32張投入服務。長遠而言,醫管局亦考慮在第二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中,利用天水圍醫院毗鄰的土地進行該院的擴建計劃,以進一步提升服務量。同時,政府也在洪水橋新發展區預留了用地興建新醫院,以應付新界西人口日增的醫療需求。
 
(三)政府將於未來三年在屯門及元朗區興建以下兩個項目:
 
- 屯門第54區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第1及1A地盤興建長者鄰舍中心
- 前朗邊中轉房屋及周邊土地興建長者鄰舍中心
 
  與此同時,政府會根據最近公布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安老服務規劃比率,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積極跟進,務求進一步增設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以滿足地區對服務的需求。
 
(四)零售業是香港主要經濟活動之一,在土地用途上屬商業用途。政府一直留意市場對商業用途土地樓面的需求,並致力增加商業用地、空間及硬件的供應,以促進不同經濟活動發展,維持香港的競爭力。商業用地及樓面如何發展及作何種用途,適宜由市場主導,讓經營者按瞬息萬變的市況適時和靈活地作出回應和決定。現行規劃制度包括法定圖則已具備充分靈活性,不少用途地帶均容許零售發展,例如在商業中心區及主要購物地區的「商業」地帶,零售商店屬經常准許的用途,而在主要住宅區的「住宅(甲類)」地帶,零售商店在建築物低層亦屬經常准許用途。發展商亦可透過規劃申請,更改其他認為合適的土地用途,發展零售業務。



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