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採用新一代政府雲端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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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去年五月,本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通過撥款逾5.3億元,用於建設新一代政府雲端基礎設施(雲端設施)和大數據分析平台,以支援敏捷開發電子政府服務。政府預期該等系統於二○二○年第三季投入運作,以及在未來六個財政年度可為政府一次過減免約5.7億元開支。然而,政府最近在建議其他資訊科技系統項目(例如處理強制性公積金註冊計劃行政工作的中央電子平台)時,並未提及如何利用雲端設施達致更大的成本效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建設上述兩個系統的最新進展(包括預計的(i)投入運作日期及(ii)成本效益有否變動);
 
(二)去年五月至今,政府就多少項擬議資訊科技系統項目向本會事務委員會及財委會提交討論文件及/或撥款建議,以及每個項目的下列詳情:(i)項目名稱、(ii)負責的決策局/政府部門、(iii)非經常性開支預算、(iv)(預計)批出系統開發服務合約的日期、(v)(預計)系統投入運作日期、(vi)系統會否使用雲端設施,以及(vii)有關的事務委員會(以表列出);
 
(三)第(二)項的項目的招標文件有否/會否包含條款(i)訂明擬議資訊科技系統必須使用雲端設施,以及(ii)鼓勵中標者使用雲端設施開發擬議資訊科技系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政府就第(二)項的項目向本會提交的非經常性開支和財務效益的估算中,分別有多少項(i)的估算基礎包含使用雲端設施,以及(ii)提供使用雲端設施對成本影響的量化評估;
 
(五)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有否參與第(二)項的項目的籌備及招標工作;若有,資科辦參與每個項目的詳情為何(包括有否就有關項目使用雲端設施進行技術及成本評估),以及資科辦有否建議有關的決策局/政府部門在制訂有關的招標條款時,提供誘因鼓勵中標者使用雲端設施開發擬議資訊科技系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六)政府有否政策及指引,鼓勵各決策局/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日後使用雲端設施;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七)政府預計來年會向本會財委會提交多少個關於資訊科技系統項目的撥款建議,以及當中有多少個項目會使用雲端設施,並按項目名稱列出負責的決策局/政府部門等詳情?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七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現正為建設新一代政府雲端基礎設施(政府雲端設施)和大數據分析平台進行系統工程招標工作,預計有關系統及平台可如期於二○二○年第三季投入運作。項目預算總開支為5.33億元,預計在二○一九/二○至二○二四/二五年度,政府雲端設施令政府可以節省使用於其他資訊科技系統共約5.73億元的開支,包括個別基礎設施升級的開支,以及各決策局/部門各自開發相關系統的開支。有關的成本效益數字維持不變。
 
(二)二○一八年五月至二○一九年一月期間,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曾討論六項有關政府部門資訊科技系統項目的撥款建議,財務委員會(財委會)亦通過了其中五項,詳情列於下表。
 
 
  項目名稱 決策局/
部門
預計非經常性開支
(百萬元)
預計批出系統開發服務合約的日期 預計系統投入運作日期 會否使用政府雲端設施 相關事務委員會
(1) 重新開發服務表現管理資訊系統 社會福利署 65.42 不適用(系統主要由內部員工開發) 二○二二年九月 福利事務委員會
(2) 重新開發服務使用者資訊系統 社會福利署 316.88 不適用(系統主要由內部員工開發) 二○二三年六月 福利事務委員會
(3) 電子資料呈交及處理系統 屋宇署 214.39 二○一九年第二季 分階段在二○二二年第一季至二○二五年第二季推出 發展事務委員會
(4) 二○二一年人口普查-電腦設備和服務# 政府統計處 202.68 個別子系統的服務合約預計於二○一九年六月至二○二○年十月期間批出 個別子系統將於二○二○年六月至二○二二年九月期間逐步推出 財經事務委員會
(5) 開發智慧圖書館系統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877.30 二○二○年十二月 二○二四年十二月 民政事務委員會
(6) 衞生署的資訊科技提升項目(涵蓋35個項目) 衞生署 1,057.13 視乎個別項目,最早於二○一九年第四季批出 二○二四年十二月全面完成 衞生事務委員會
# 撥款建議尚待財委會通過
 
  此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二○一八年十二月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處理強制性公積金註冊計劃行政工作的中央電子平台」的資訊科技項目建議。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供的資料,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現正考慮採用不同方案,包括政府雲端設施。

(三)至(七)資科辦在二○一六年八月發出指引,要求各決策局/部門在開發新系統或更新現有系統時,須優先使用政府雲端設施。相關決策局/部門亦須在招標文件加入使用政府雲端設施的要求。
 
  上文第(二)項回覆中六個項目的非經常性開支和財務效益的評估已包括使用政府雲端設施涉及的資源。
 
  資科辦現無其他決策局/部門來年向立法會提交的資訊科技系統項目建議的時間表。我們預期來年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的大型資訊科技系統項目均會使用政府雲端設施。



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