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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築於馬鞍山路地盤非法排放超標廢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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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建築)於馬鞍山路的建築地盤非法排放廢水至公用雨水渠,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20,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執法人員去年六月巡查中國建築位於馬鞍山路的建築地盤時,發現該地盤有工人正在清洗地盤車輛輪胎,產生的泥水未經妥善處理而直接流入地盤外的雨水渠。環保署隨即抽取泥水樣本化驗,結果證實其懸浮固體濃度大幅超出法定限度約123倍,遂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中國建築。

  發言人指出,地盤承建商必須設置合適的廢水處理設施,並維持有效的運作,以收集及處理地盤所產生的廢水,確保符合排放標準,以免污染河道、公用排水渠或海岸環境。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污水進入公用排水渠或水體即屬違法。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犯最高可被處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