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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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後就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你剛才在節目提到當局會與中央探討「港人港稅」的議題,至今有否與中央反映港人這個訴求?現時進度如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正如我剛才所說,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關經濟產業時,譬如創科方面,都要經常與內地有很多密切聯繫,所以有些香港人需要不時往返內地,甚至可能要在內地居住。此外,如果粵港澳大灣區要成為一個盡量便利(港人)生活、就業和就學等方面的空間,繳稅的問題肯定是一個關注,這是清楚的,中央有關部門亦知悉。所以無論在準備《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或往後在落實發展時,我們都會繼續(向中央有關部門)反映和討論有關稅的問題。

  稅的問題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有些建議提到如果在內地居住、就業,可否只繳納香港稅項。這方面牽涉國家政策,因此要與中央有關部委溝通,另外,我們也要看如有些港人已在內地居住又享受內地福利,但只全部按照香港稅率繳稅而並非按內地稅率,這又是否合適呢?這些問題我們都會商討,現時未有定案。第二,就港人現時如每年在內地居住滿一百八十三日則須繳交內地稅款方面,有意見反映該一百八十三日的計算是否有寬限的空間?第三,如果在內地居住滿一百八十三日,在內地以外的收入是否須要繳稅,這些關注在早前內地修訂相關稅務條例時曾提出,特區政府即與內地有關部委溝通,他們亦清楚明白,並將原本五年的豁免期增至六年,如果在六年內曾離開內地(連續)超過三十日,可以重新計算豁免期,實質上回應了這方面的關注。

  凡此種種說明稅項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議題,我們完全明白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當中,香港一定會關注稅項方面的問題,我們會繼續與中央有關部委溝通,希望有利整個大灣區的發展。

記者:《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沒有寫「港人港稅」,是否顯示中央態度比較強硬,現階段都不會考慮?現時最重要的關注點和困難為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首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是一個方向性文件,所以當中列舉的都是有利整個區域發展的重要政策範疇。大家可以看到如要在大灣區發展經濟產業,就會牽涉人員的流動,而人員的流動就會牽涉到對稅項的關注。第二,如果大灣區是為我們提供更多就業、生活、退休的選擇空間,稅的問題當然會是一個關注。因此,無論《規劃綱要》有否提及,都必須處理有關稅的問題。稅務屬於國家政策,所以需要與中央有關部委商討,但這些關注是清晰的。



2019年2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