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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管理程序核對清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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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今日(二月二十二日)發布《大廈管理程序核對清單》(《核對清單》)。

  《核對清單》旨在以一覽表的形式載列有關召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業主大會的規定和最佳做法。《核對清單》內容包括(i)《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條例》)、(ii)《條例》下新修訂的《工作守則》,以及(iii)《大廈管理最佳做法行政指引》的相關規定和最佳做法,以幫助法團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公契經理人和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依循。

  為方便法團管委會、公契經理人和物管公司參考,《核對清單》以召開及舉行法團業主大會的流程編訂,包括發出會議通知的方式和內容、委任代表文書相關的流程、主持及舉行法團會議要注意的事項,以及業主大會結束後的工作等。

  民政總署鼓勵法團管委會、公契經理人和物管公司採用上述的《核對清單》。如未能遵從《核對清單》所載的最佳做法,管委會主席、公契經理人或物管公司應在《核對清單》上說明原因。管委會主席、公契經理人或物管公司亦應在會議舉行前展示填妥的《核對清單》於大廈顯眼處,並在會議後更新,以增加透明度。

  民政總署亦鼓勵法團管委會、公契經理人和物管公司向民政事務處的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送交已填妥的《核對清單》副本,以反映實踐《核對清單》所載的最佳做法時的經驗和意見。

  《核對清單》可於民政總署的大廈管理專題網站下載。
 
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