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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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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議員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感謝鄭泳舜議員今日提出的議案,以及七位議員提出的修正議案。剛才各位所說的,我們一一記下作檢視。

  香港住屋問題的根源是長期供求失衡。本屆政府有決心並會盡最大努力解決當前社會面對的房屋問題,提供適切及可負擔的房屋,協助市民安居,和改善居住環境。

  根據《長遠房屋策略》(《長策》)的「供應主導」和「靈活變通」的原則,我們將會繼續努力覓地,多管齊下增加公私營房屋的供應,重建房屋階梯。我們會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讓政府可持續地及早規劃土地及房屋的發展,從而滿足長遠的房屋需要。

  議案建議將過渡性房屋納入《長遠房屋策略》(《長策》)之內,我們希望趁這機會解釋一下《長策》的一些細節。根據《長策》的框架,政府會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並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以顧及各種社會、經濟和市場的最新狀況,並按需要適時作出調整。在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時,其中一個會計及的需求因素為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當中包括居住於臨時構築物的單位(例如木屋、寮屋和天台構築物);非住宅大廈(例如商業和工業大廈)內的單位;需與其他住戶共用的單位(例如私人永久建築物的房間、板間房、床位和閣樓);以及分間樓宇單位。政府在《長策》所訂的總房屋供應目標已顧及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的房屋需要。此外,由於過渡性房屋屬於短期性質,供應時間及數量並不穩定,可能在不同時間內有所變化,因此把這些居所計入在未來十年的房屋供應目標並不適宜。

  規劃用作長遠房屋用途的土地,現行的政策是建造永久性的公私營房屋作居住之用。至於短期閒置的土地及建築群,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善用,為居住環境惡劣的市民提供過渡性房屋。

  政府會繼續以多管齊下的方式,推展各項短、中、長期增加土地供應的措施,包括改劃土地用途、增加發展密度、開拓新發展區等。除致力增加房屋供應外,政府一直採取不同的措施,紓緩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環境惡劣人士的生活困難,當中包括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

  正如二○一七年及二○一八年的《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提出,由於覓地建屋需時,政府在推行長遠的房屋政策和措施以外,會協助和促成各項由民間主導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這些短期措施可以引入政府以外的力量和社會資源,提供靈活、多元的紓緩。

  因此,行政長官在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宣布,運輸及房屋局轄下會成立一個專責小組,為民間倡議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一站式的統籌支援。專責小組由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領導,在諮詢相關的政策局和部門後,會給予適切項目所需要的支持,並會就相關的行政或法定程序提供意見和協助申請資助等。為應付相關工作,運輸及房屋局亦已增設五個額外職位,當中包括兩個項目總監。關於專責小組的規模及運作,政府會不時檢討,在有需要時會作出跟進。

  專責小組由成立至今日,已召開了三次跨部門會議,商討在政策上如何為民間倡議者拆牆鬆綁,例如屋宇署在二○一八年十月時推出的《在住用建築物推行過渡性房屋措施申請特別變通或豁免的指引》,城規會在二○一八年十一月亦宣布,如經專責小組統籌、在位於市區及新市鎮地區永久建築物,作為期不超過五年的過渡性房屋,可視為屬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經常准許的臨時用途等措施。

  為配合過渡性房屋的推展,屋宇署會針對位於這些樓宇的合資格過渡性房屋項目,就《建築物條例》的適用性提供變通或豁免,以促成有關的過渡性房屋項目。舉例而言,《建築物(規劃)規例》(《規例》)要求住用地方需有窗戶,以提供天然通風及照明;若有符合條件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因樓宇設計難以完全符合《規例》的要求,屋宇署會考慮豁免部分的要求,但同時亦會要求項目倡議人提供人工照明及機械通風設施系統,以及提供符合相關天然通風及照明要求的共用起居室,以確保補償措施持續有效運作。

  專責小組正在協助及促成十多個由不同民間團體倡議的項目,各項目具體細節各有不同,負責團體靈活運用社區資源,在提供過渡性房屋的同時,亦因應住戶的需要,提供適切的支援,例如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倡議於深水埗南昌街及欽州街興建「組合社會房屋」,合共提供約300個單位。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及其他民間團體營運的社會共享房屋亦已推出多個項目,亦合共提供超過600個單位,同時為住戶提供各項社會服務,例如就業支援、情緒輔導等。專責小組會繼續審視其他建議的可行性,與倡議者緊密溝通、研究及提供協助,並在合適的時間由倡議者自行公布細節。

  事實上,各項過渡性房屋措施是由不同民間團體主導和推行,匯聚社會各界力量和資源,紓緩房屋問題。基於過渡性房屋的短期性質和項目的客觀情況不同,各個項目提供的單位或受惠的人數,會視乎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推行情況而定,但無論如何,我們會繼續擔當協助和促成者的角色,持續商討在政策上如何拆牆鬆綁,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

  就過渡性房屋選址方面,地政總署的「地理資訊地圖」網頁以分區形式列出約850幅空置政府用地及其基本資料,供非政府機構考慮以短期租約形式申請租用作社區用途,包括過渡性房屋。個別用地是否適合作過渡性房屋用途,須視乎規劃用途地帶、用地實際情況包括地形和地勢、各種技術限制或所需基建配套等因素。就目前提出的擬議項目可見,倡議者在初期覓地工作中物色具潛力且附近基建設施配套成熟的用地以建造過渡性房屋。但凡有合適的擬議項目,專責小組亦會向倡議者提供適切的協助。

  剛才有議員提及設立平台,提供可用土地的資料,專責小組與地政總署正就適合建過渡性房屋的初步選址與相關部門協調和研究,包括這些選址的可使用年期和基本限制等。至於撥地申請和其他安排,專責小組會協調各相關的政策局和部門,並會按不同個案的具體內容和需要作出靈活和合適的安排。

  另外,政府去年重啟工廈活化計劃。新計劃其中一項措施是,如獲專責小組支持的活化工廈作過渡性房屋的方案,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地契和樓宇設計規定,包括免收作過渡性房屋指定用途而須繳付的地契豁免書費用。其他政策上的鼓勵措施亦包括建築事務監督可按《建築物條例》行使權力,就整幢改裝為過渡房屋單位的工廈,豁免若干住用建築物關於上蓋面積、地積比率、空地、通道巷與天然通風及採光等要求,條件是項目已獲非政府機構或社會企業承諾確保妥善管理及落實其他補償措施;以及就設於整幢改裝工廈的過渡性房屋計劃而發出的特別豁免書,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

  就議員及持份者提出為過渡性房屋設立專項撥款的建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二○一九年一月通過政府的建議,設立一個十億元的基金,以支援非政府機構進行平整閒置政府用地及修復閒置校舍作短期用途的工程。雖然撥款並非專為過渡性房屋項目而設,但獲專責小組給予政策支持並以空置政府用地提供過渡性房屋的項目也可提出申請。

  此外,民間機構發起的過渡性房屋項目的服務目標,具體內容,以至提供服務性質各有不同,專責小組會繼續按不同個案的需要,就申請資金方面提供建議。舉例而言,就資金需要方面,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營運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一直獲香港公益金及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撥款資助運作費用。至於深水埗南昌街私人土地上推行的「組合社會房屋計劃」亦已獲關愛基金撥款資助。鑑於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應增加政府在推動過渡性房屋方面的支援,包括政策、技術以至資源,政府現正積極考慮有關建議。

  我在此再次邀請各位議員、各個政黨如你們有合適可用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的選址建議,請你們與我們的專責小組聯絡。如項目是可行的,政府必定協助和促成倡議者去落實項目。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希望大家繼續支持,讓我們共同努力,為居住在不適切居所的市民盡一分力。

  主席,我就議案與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相關的事宜回應至此。我會虛心聆聽在座議員在接着下來的辯論中的發言,再作補充和進一步回應。多謝主席。
 
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3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