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就「活化強制性公積金」議案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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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活化強制性公積金」議員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再次多謝何君堯議員的動議、多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以及其他議員的寶貴意見。在開始動議辯論發言時,我已為大家解釋了強積金制度的目的,亦提及了強積金的表現和一些優化措施。現在,我會將剛才討論中各位議員的意見大致分為數方面逐一回應:
 
(一)提取累算權益作非退休之用
 
  何君堯議員、陳健波議員、黃定光議員、郭家麒議員、謝偉俊議員、周浩鼎議員以及梁志祥議員等都提到希望加入其他提早提取累算權益的理由,例如購買醫療保險或首次置業等。
 
  我想在此再次說明政策原意和一些基本概念。首先,強積金的最終目的,就是規定就業人士要長期為退休儲蓄,而且有保存規定,不希望在退休前漏失。第二,現時僱員供款率只有5%,除非我們大幅提高供款率或設立退休以外的專項戶口,否則,將強積金累算權益作其他用途,只會削弱它作為第二支柱的功能。
 
  現時,法例已容許計劃成員在一些特別情況之下,可在65歲前提取累算權益。這些情況包括:年滿60歲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即有醫生證明預期只剩下12個月性命、小額結餘並聲明日後無意受僱或自僱,以及在計劃成員身故時由遺產代理人提取。
 
  事實上,類似的保存規定,亦普遍存在於其他地區的退休計劃。有一些國家,例如美國,在提早提取退休金儲蓄作醫療或其他用途時,甚至要繳付懲罰性的稅款。
 
(二)強積金制度的成本效益
 
  政府贊同陳健波議員建議精簡行政程序、無紙化及「積金易」中央平台等。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提及,「積金易」相關籌備開發工作正密鑼緊鼓地進行,目的是把強積金計劃的行政工作標準化、精簡化和自動化,從而提升運作效率,令收費有下調空間。
 
  我們冀望能在二零二二年完成構建平台,然後視乎情況,分階段推出各種功能,務求無縫過渡。我們不能低估這項工程的複雜性及風險,因為中央平台不僅是一項資訊科技項目,更是牽涉重新、全面地檢視強積金制度的行政運作及流程,並須修訂法例,減省合規成本,擴大減費空間。再者,我們並非由零開始建立全新系統,而是需要管理現有400多萬名計劃成員、900多萬個帳戶的數據轉移工程,以確保14名受託人現有的行政系統和中央平台之間能夠互相兼容。
 
  這個平台,可以方便計劃成員轉換強積金計劃,這將有助促進市場競爭,並有利推出陸頌雄議員提及的「全自由行」。
 
(三)強積金收費水平
 
  政府和各位議員一樣,都非常關心強積金收費的情況。有議員認為,應該為所有強積金成分基金的收費設限。我希望各位議員明白,不同種類基金的結構不一,難以為所有基金設定劃一收費。我們認為較可取的辦法,是透過「預設投資策略」收費上限的指標作用,為其他基金收費造成向下調的壓力。在實施「預設投資策略」後,我們看到強積金收費進一步下調,而「預設投資策略」只實施了一年多,已累積了303億元的累算權益。
 
  現時「預設投資策略」的合共收費上限是0.95%,即0.75%的「管理費用上限」及0.2%的「經常性實付開支上限」。政府早前承諾會在實施「預設投資策略」後的三年內(即二零二零年四月前),檢討該收費上限,將上限進一步下調,所以我們預計可在明年開始商討新的收費上限。
 
  另一方面,我們會致力增加強積金制度的收費及成本的透明度,增加市場競爭。積金局早於二零零七年起設立了「網上收費比較平台」,提供所有強積金基金的主要收費資料,供計劃成員參考,使其知悉所參加基金收取費用的比率,並可與其他基金的收費作比較,以協助計劃成員作出切合自己需要的選擇。
 
  積金局會進一步整理強積金受託人的收費分類資料,以透過公開透明的資訊渠道令收費下調。日後「積金易」中央平台落實後,強積金的收費會更透明公開。
 
(四)基金選擇
 
  議員剛才亦提到一些較低收費的投資選擇,例如陸頌雄議員提到的「低收費基金」,包括指數基金及保證基金,而黃定光議員提及不收管理費的銀行儲蓄產品,以及與通脹或外匯基金掛鈎的基金等。
 
  首先,我想解釋強積金收費並非純粹是基金層面的投資管理費。強積金受託人須履行多項法定行政工作,例如替計劃成員處理供款、轉換基金等,他們還會跟進僱主拖欠的供款或附加費、向積金局匯報欠款以考慮採取執法行動等,這些工作的成本均包含在收費內,故不宜將強積金收費與零售基金的管理費作直接比較。
 
  我們同意可繼續鼓勵業界推出「低收費基金」,即是管理費不高於1%,或基金開支比率不高於1.3%的基金。自從積金局促請受託人推出「低收費基金」後,現在已經有234個此類基金,大約佔現時強積金市場上可供選擇的強積金基金總數約54%,當中包括25個被動式緊貼指數基金及一個保證基金。所以,事實上,強積金計劃是有為數不少的「低收費基金」,只不過數據顯示現時較多計劃成員傾向選擇股票基金,因此,強積金整體回報較受股票市場波動影響。而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積金局發出的「受託人管治原則」要求下,受託人應提供「物有所值」的強積金計劃及服務給計劃成員。積金局會繼續採取適當措施,增強市場競爭和增加收費下調的空間。
 
  有議員提到將供款投資於外匯基金。外匯基金有其特定的投資目標,以維護港元匯價及貨幣市場等,而強積金則為不同投資需要的計劃成員提供風險不同、投資期不一的基金選擇,因此我們不應將兩者的表現直接比較。另外,外匯基金主要投資於外國及本地債券,而強積金基金亦有債券基金供計劃成員選擇。
 
  謝偉俊議員建議不經強積金受託人,容許計劃成員自行直接買入一般被動式指數基金,例如盈富基金。就這個建議,我希望各位議員理解以下各項事實:
 
  第一,成員透過銀行或證券公司投資基金,也需要繳付各種服務費,並非零成本;
 
  第二,強積金是月供儲蓄計劃,透過受託人匯集每位個別成員的小額每月供款,集成較大的金額作出投資。所以與個人月供小額投資相比,強積金的匯集投資方式更具成本效益;
 
  第三,正如我之前提到,強積金受託人並非基金經理,受託人負責強積金計劃的行政管理工作,如從僱主收集僱主及僱員的強制性供款、追討被拖欠的供款、向積金局及計劃成員定期匯報、委任投資經理負責管理計劃內的資金投資、管理累算權益及協助計劃成員提取累算權益等,若成員直接投資,也須承擔剛才提及的行政工作,與及相關的成本;
 
  第四,若計劃成員認為投資指數基金是合適的長期退休投資策略,正如我剛才提到,現時已有18個計劃提供了被動式緊貼指數基金,當中包括12個計劃提供了盈富基金作投資選擇。

  另外,剛才也聽到一些其他建議,例如陳健波議員建議提高自願性供款的稅務扣除額,我們會視乎公眾反應,適時檢視每年六萬元的扣稅上限會否有進一步上調的空間。我們亦希望有關條例草案於下個月尾提交至立法會恢復二讀審議時,能夠獲議員支持,以讓市民享受相關的稅務扣除。
 
  我亦同意要向市民大眾推廣理財教育及強積金管理方面的知識的重要性。積金局一直有舉辦公眾教育及宣傳,向計劃成員宣揚退休儲蓄的重要,以及強積金制度與投資的基本特點。積金局多管齊下,既透過大眾媒體及網上平台如手機應用程式、網上社交媒體等傳達簡單直接的資訊,又透過講座及工作坊等面對面的活動,令市民大眾更深入的了解。單在二零一八至一九年,積金局已為不同公司舉辦了25場退休規劃工作坊、為其他機構舉辦超過100場講座和簡介會,以及一場大型公眾講座。這些宣傳都有效地提升市民及打工仔對強積金以及退休財務規劃的認識。
 
  接下來,因應即將推出的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及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的稅務扣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同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保險業監管局與積金局正籌備相關宣傳和公眾教育,讓市民了解這兩項可扣稅的退休財務規劃工具,以及怎樣評估不同退休財務規劃工具,是否符合個人需要。
 
  主席,環顧全世界,我相信很難有一個十全十美的退休保障制度。每個制度均會因應其地區的特點和歷史原因而發展,但最重要是要確保制度的可持續性,以及正如我在開場發言中提及的「物有所值」,這樣才可令參與計劃的成員得益。政府和積金局會繼續適時檢視強積金制度的實施情況,確保強積金制度能與時並進,從而為計劃成員帶來最大保障,充分發揮退休儲蓄的功能。
 
  多謝主席。



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