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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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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淑莊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沙中線項目管理不善,接二連三出現缺失,令社會、議會失望是不爭的事實。社會、議會朋友對事件的評論,對涉事人員、機構、公職人員的期望和批評,我感同身受,亦深切反思。

  政府處理有關的事件一直開誠布公、絕無隱瞞,不但交由調查委員會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亦成立專家顧問團隊監督路政署跟進及審核沙中線其他車站的建造,確保結構安全,確保公眾安全。

  在昨天和剛才的討論,有議員提及政府團隊於不同的時間提及轉介執法單位,以及報警處理,這些都是政府團隊按事實的陳述。議員懷疑前言不對後語,這並無事實根據。當然,事件是否涉及個別議員提及他們所懷疑的刑事成分,由於執法單位正進行調查,現時我們不適宜作任何揣測、討論。

  有議員亦提及管理制度,「檢查及測量申請表格」大量缺失是否可以接受,有制度不執行是否可以接受,我在此必須說清楚:管理制度、質量管理系統的存在,當然有它本身的目的和意義;不按機制程序處理涉及結構、建造質量工序,甚至大量施工紀錄缺失,都是不能接受的。因此,議會朋友不論從任何角度都清楚表明我們必須徹查到底,務求全面查個水落石出。不論大家的背景、出發點是如何,我們的目標並無差異。

  我們今日所討論的是就是否需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另設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就多位議員的發言,包括陳淑莊議員提出的議案發言,(當中)有很多意見,在今天和昨天我亦有小心聆聽。就是否需要另設獨立的調查,引用特權法條例另作調查,請容許我綜合作出扼要的回應:

  第一,政府一定會嚴肅跟進沙中線工程合約編號1112的連串事件。就紅磡站北面連接隧道、紅磡站南面連接隧道,以及列車停放處的建造工程的施工紀錄缺失情況及未經政府同意而作出工程改動,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於早前二月十九日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由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夏正民擔任主席的調查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作出修訂,加入該三部分的建造工程一併調查。

  第二,調查委員會的調查不但涵蓋港鐵公司推行的沙中線項目紅磡站擴建部分及其鄰近的建造工程的事實和情況,也會包括港鐵公司的項目管理和監督制度,以及政府的監察和規管機制等。當調查委員會完成調查,我們會全力跟進調查委員會建議的措施,全面作出改善。現時,當調查委員會正進行調查並未提交全面報告之前,我們已經加強工程管理的工作。路政署自二○一八年九月起,在原有的定期視察外,安排督察級工程人員到工地進行獨立的工地突擊檢查,以檢查港鐵公司對正在進展中的工程管理和監督工作,當中針對與質量相關的施工控制和監督紀錄,例如紀錄的完整性、物料檢測紀錄是否已由監督人員核實等。此外,路政署署長領導的「項目監管委員會」亦會加強力度監督,在會議事項加設專題以監控有關其他車站有沒有工地紀錄不齊的情況,避免施工紀錄不全的事件再次出現,以確保工程管理達至應有的水平。

  第三,為了確認整個沙中線項目的安全,我們亦會就沙中線紅磡站以外的所有車站進行審核工作,確保有關建造細節符合設計及結構安全。如果審核結果符合標準,港鐵公司於竣工後亦必須向屋宇署提交相關工程竣工證明書、紀錄圖則、建築物料的測試報告和證明書,以證明有關工程已按照獲同意的圖則、設計要求及訂明的規定完成,過程中屋宇署及其他政府部門必定嚴格把關。剛才亦有議員提及,政府部門是否集體失職,我在此必須說明,不同的政府部門在工程的不同階段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們在關鍵的時刻會秉持職責,嚴格把關。

  第四,在刑事調查方面,我們了解執法部門已展開調查,警方亦已合併調查紅磡站聲稱鋼筋被剪短及遺失大量工地文件兩宗案件,重案組亦特別設立專隊進行調查。政府會全力配合有關的調查工作。

  正如我剛才所說,透過上述全面、深入的調查,其實真相將會毫無遮掩地呈現在大家眼前。透過上述的調查和審核,整個工程的設計、施工,以至實際建造細節,將得以確認。結構安全、公眾安全是沒有妥協的空間,我們保證:不安全,不開通。

  就沙中線工程合約編號1112的連串事件,政府一定會追究港鐵公司及有關承建商的責任,同時亦會檢視現行工程管理系統,就沙中線工程項目所出現的問題,查找不足,作出改善,過程中如果發現有人疏忽職守,亦會嚴肅跟進。

  基於我剛才的陳述,政府認為現時的處理安排是實事求是、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立法會沒有必要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另設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

  主席,我謹此陳辭,呼籲議員反對議案。
 
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5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