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公營及直資學校推行「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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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二月二十日)向所有公營及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學校發出通函,公布「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的推行細節。
 
  教育局發言人說:「由二○一九/二○學年起,教育局會為所有公營及直資學校提供資源,以增聘額外行政職級人手,讓學校檢視校本行政安排和規定,精簡程序並加強學校行政支援,同時減少教師和校長的行政工作,釋放空間讓他們能更專注核心教育工作,關顧學生成長。新措施涉及的全年額外開支約為五億元。」
 
  由二○一九年九月一日起,每所資助學校(包括特殊學校)均獲加設學校行政主任。學校可按校本情況及需要,選擇開設一個在資助學校核准非教學人員編制內的常額「學校行政主任」職位或領取「學校行政主任津貼」,以聘用一名具本地學士學位資歷(或同等學歷)的全職學校行政主任。領取「學校行政主任津貼」的學校亦可向其他服務機構購買與學校行政相關的服務,相關服務須包括為學校提供最少一名具本地學士學位資歷(或同等學歷)的全職駐校學校行政主任。官立學校、按位津貼學校以及直資學校亦會獲提供資源,以增聘額外行政職級人手,適切地加強其學校的行政效能。
 
  學校行政主任主要負責督導及統籌學校行政事務。教育局會為公營學校新入職的學校行政主任提供入職培訓課程,課程內容與學校行政事務相關,例如學校財務及採購、員工聘用、教職員薪酬評估、學校投訴處理、危機管理、校舍保養及安全事宜等。教育局亦會為學校舉行簡介會,介紹「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的施行細節。
 
  教育統籌委員會在二○一七年十一月成立「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檢視校本管理政策在資助學校的推行情況,並就研究結果提出優化校本管理的支援措施,而其中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以處理行政工作的建議,獲得持份者的廣泛支持。有見及此,政府接納了專責小組提出盡早落實這項措施的建議,行政長官亦在去年的《施政報告》公布「一校一行政主任」措施。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