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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支持政府改善電訊規管架構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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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今日(二月十八日)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發出的《電訊規管架構檢討》諮詢文件提交意見。

  通訊局發言人表示:「第五代流動(5G)服務和物聯網時代的來臨帶來各種新機遇。確保電訊業的規管制度與時並進和符合國際最佳做法可持續鞏固香港電訊業競爭力,促進電訊業業務進一步發展,最終有利整個社會受惠於新一代的通訊技術。因此,通訊局認為商經局是次檢討適時,並認同諮詢文件的建議將有利促進電訊業進一步發展。」

  下文摘述通訊局對諮詢文件的主要建議所提出的意見。

規管5G及物聯網時代下裝置的電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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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着5G技術及服務發展,各項創新服務和應用將於短期內推出,預期將有更多類別的智能裝置可以連接到公共電訊網絡,遠超《電訊條例》現有條文原定涵蓋的範圍。這些智能裝置可包括任何配備數碼功能的產品,例如車輛、醫療設備,甚至各種家用電器,而該等裝置的主要設計或用途,卻並非主要供持牌人根據《電訊條例》提供電訊服務之用。

  通訊局歡迎商經局建議清楚訂明通訊局的規管權力及職責將集中在電訊設備和5G/物聯網裝置的電訊功能;這些設備及裝置的非電訊功能和其他範疇(例如電力功能和安全範疇)則由其他合適的主管部門根據其他適當的專項法例規管。此舉能提供更清晰的法律基礎,讓通訊局可集中精力和資源履行其核心職能。

保護地下電訊基建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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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電訊基建設施的完整性對市民非常重要。通訊局支持就任何人士進行道路工程時因未有採取合理謹慎的措施而導致地下電訊設施受損引入刑事法律責任的建議,藉以加強現時《電訊條例》提供的保障和保護。通訊局相信此舉可產生所需的阻嚇作用,為電訊營辦商及市民提供更佳保障,免受日後的網絡事故影響。

簡化發出非傳送者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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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G及物聯網時代即將來臨,勢將推動發展各種嶄新及創新設施為本的服務,提供先進及專門的功能支援各式獨特應用。這些新服務有別於傳統公共流動服務,可能只在較為有限的範圍運作,而且營運規模較小,例如在校園及科技園等地點支援地區性智慧城市應用。

  因此,通訊局歡迎商經局建議簡化現行為部分設施為本的電訊服務發出非傳送者牌照的機制。建議的簡化機制能讓通訊局縮短發牌授權提供創新電訊服務所需的時間,以及便利電訊營辦商可以更適時地把嶄新和創新服務推出市場,令商界及市民均能受惠。

改善《電訊條例》下的上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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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經局建議設立獨立的上訴委員會,處理持牌人對通訊局就不屬競爭事宜的規管決定提出的不滿,以進一步完善現行的上訴機制。通訊局留意到,建議交由擬設立的上訴委員會處理的決定所屬的類別,主要與持牌人的業務及運作有一定關連。因此,通訊局認為這項建議合理。
 
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