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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計劃首年特別安排將於三月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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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褔利署(社署)發言人今日(二月十五日)提醒長者,福建計劃實施首年的一次性特別安排將於三月三十一日結束。符合資格並有意透過此安排申請福建計劃的長者,請把握時間盡快提交申請。

  發言人指出,福建計劃在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推出,並在首年(即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至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設有一次性特別安排,讓已移居福建並符合所有其他申請資格,但未能符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規定(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的長者,無須先回港居住亦能受惠於此計劃。這些申請人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在福建居住最少一年,並提交其福建住址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租單、電費單等)以辦理申請手續。
   
  特別安排在三月三十一日結束後,申請人須符合包括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的資格,方可獲發津貼。
   
  發言人表示,福建計劃旨在向65歲或以上、符合資格並選擇移居福建的香港長者發放高齡津貼。津貼金額現時為每月1,385港元。
   
  長者如欲申請福建計劃,可從社署福建計劃網頁(www.swd.gov.hk/fjs)下載申請表及指引,或透過電話(3105 3266)或郵寄方式(地址:香港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10-2111室)向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索取。申請人須填妥「福建計劃申請表」,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及近照兩張寄回該辦事處。
   
  發言人補充:「長者如欲在特別安排結束前提出申請,可先致電3105 3266查詢申請辦法。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長者須留意郵遞所需時間,以確保郵件於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予本署,以郵戳日期為準。」
   
  有關現行福建計劃的申請資格及常見問題,可瀏覽社署福建計劃網頁(www.swd.gov.hk/fjs)或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致電3105 3266查詢。
 
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