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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走私沉香木被判入獄(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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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旅客因走私沉香木,今日(二月八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監禁16個月。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海關人員於二○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五十一歲及三十二歲入境男旅客,在他們的行李內檢獲分別約17及24公斤沉香木。
 
  漁護署經調查後檢控該兩名男子非法進口瀕危物種。他們於二月四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今日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兩名被告各即時監禁16個月。
 
  沉香屬所有品種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
 
  《條例》已於去年五月一日經修訂將罰則大幅度提升。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市民如欲查詢瀕危物種的管制或舉報非法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或瀏覽網頁www.cites.hk。 
 
2019年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4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兩名旅客因走私沉香木,今日(二月八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和判處監禁。圖示海關人員於二○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其中一名旅客的行李檢獲的沉香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