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僱主因欠付假期薪酬及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被判罰款
*************************
  金澤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依時支付法定假日薪酬、年假薪酬及履行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判令,被勞工處檢控。該名僱主今日(二月八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七萬五千元。

  上述僱主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支付法定假日薪酬及年假薪酬予五名僱員,涉及款額合共約三萬二千元。該僱主亦沒有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日後十四天內,根據判令支付款項予該五名僱員,涉及款額約二萬三千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法定假日薪酬及年假薪酬給僱員,以及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僱員裁斷款項。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行《僱傭條例》,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9年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