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第三者資助仲裁相關條文生效
*************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2017年仲裁及調解法例(第三者資助)(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第3條有關第三者資助仲裁的相關條文今日(二月一日)開始生效。
 
  上述條文釐清第三者在香港資助仲裁不受助訟及包攬訴訟的普通法原則所禁止,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吸引力將有所提升。
 
  政府去年十二月七日已發出《第三者資助仲裁實務守則》(《守則》),以訂立通常預期出資第三者在進行與第三者資助仲裁相關的活動時須遵從的常規和標準。《守則》可幫助訂立第三者資助仲裁的最低標準,並為受資助方提供保障。

  《修訂條例》已獲立法會通過,以實施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所發表《第三方資助仲裁》報告書內的建議及調解督導委員會的意見。
 
2019年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