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二○一八年選區(區議會)宣布令」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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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慧琼議員動議的「二○一八年選區(區議會)宣布令」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代主席:
 
  二○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將於今年底舉行。就選舉的選區分界和名稱,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已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541章)的相關規定,向行政長官提交了報告及建議。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全盤採納選管會的建議,並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六條作出《二○一八年選區(區議會)宣布令》(《宣布令》)。《宣布令》於二○一九年一月九日提交立法會省覽,立法會隨後決定毋須成立小組委員會進行審議。
 
  我感謝剛才幾位議員,包括區諾軒議員、劉國勳議員、張國鈞議員和陳恒鑌議員就《宣布令》提出的意見,我在此就幾點作出回應。
 
  有關問題可分為兩部分,第一是有關第六屆區議會民選議席數目的釐定,第二是有關選區的分界。前者是政府本身的工作,後者則由選舉管理委員會處理,而選舉管理委員會是根據法例成立的獨立機構。因此,兩者是有區別的。
 
  就第六屆區議會民選議席數目的釐定,相關檢討於二○一七年第二季開展,於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獲立法會議決批准《二○一七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三)令》以落實檢討結果而完成。是次檢討的方法與第五屆區議會大致一樣,以規劃署提供的相關選舉年(即二○一九年)的人口分布推算為基礎,除以檢討時的現行標準人口基數(即16 964),得出應有的民選議席數目。檢討基於客觀的人口數據作出,確保現行檢討議席數目機制客觀、公平,一視同仁。
 
  我們明白剛才議員提到預計人口的問題,因為我們在進行檢討時所使用的數據事實上是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我們在進行檢討時,政府統計處在二○一七年二月底公布了二○一六年中期人口統計的結果。我們注意到根據二○一六年中期人口統計的結果,有七個區的人口已超越二○一九年年中人口的預計數字。由於規劃署是以二○一六年中期人口統計結果編製各區的二○一九年年中人口預計數字,而該結果要待二○一八年中才能取得,因此,我們未能採納這套最新數字。
 
  鑑於上述的特殊情況,我們已在上述檢討中採用了較寬鬆的做法,即採用二○一六年中期人口統計的實際數字及二○一九年年中人口預計數字兩者中較大者作計算,得出應增加二十一個議席。因此,我們已根據現有的統計資料採取了最寬鬆的做法,亦考慮到實際情況,希望議員能夠明白。
 
  就議席數目的釐定方面,我們是按現有機制進行檢討,繼而得出議席數目。當然未來本港的人口會持續增加,當人口整體增長時,在釐定民選議席數目應如何進行方面,我們同意有需要改善第七屆區議會民選議席數目的釐定機制,並會在檢討時一併考慮議員剛才提出的建議。
 
  關於第二個議題,當我們定下了整體民選議席數目後,進行分區劃界的工作,是由選舉管理委員會按照法例的規定來進行,其標準是很清楚的,即按法例的要求,並進行公眾諮詢,收集不同的意見,和聽取申訴的意見後,作最後的建議。
 
  剛才有議員提到是否單純在辦公室內進行(分區劃界的工作)。事實是選舉管理委員會是很認真地去看每一個情況,有需要時會實地去看,確保建議符合地區的情況。選管會在釐定選區分界時是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內列明的法定準則去做,確保各選區的人口盡量貼近標準人口基數。如這並不可行,則須確保人口不偏離標準人口基數超出百分之二十五。有關法定準則,已列於選管會的報告內。此外,選管會在劃界時亦會沿用一套公開的工作守則,該守則亦載於選管會的報告內。
 
  選管會在考慮各方的意見後,所作出的正式建議,以及在每一區所作建議的考慮和意見,亦詳列於報告書內。因此,整個過程是希望做到公開、透明,以及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並按法例規定,以標準用人口基數,一般而言,不得超過標準用人口基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在有需要顧及社區的獨特性、地方聯繫、區域的自然特徵時,考慮容許某些區的人口偏離標準人口基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希望可做到公正、公開和透明。當然,任何分界的建議都無可避免會有不同意見,但我們都希望能在機制、體制和操作上,有清楚的準則,在執行時各方都是清晰的。
 
  剛才陳恒鑌議員提到有關選民登記反對機制的改善問題,其實就此我們在另一條例已有處理,而條例亦已獲議會通過。有關這些改善的建議,如果是可行的我們都會繼續努力。
 
  代主席,待立法會的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於二月六日完成後,《宣布令》便會在三月一日起實施。接下來,我們會一如既往與選管會緊密合作,訂立實務安排,確保二○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按照有關法例,在公平、公開和誠實的情況下舉行。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謝謝。



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