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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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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特殊教育需要(SEN)的兒童指有以下情況的兒童:特殊學習困難、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自閉症、言語障礙、智力障礙、聽力障礙、肢體傷殘、視覺障礙及精神病。關於向SEN兒童提供的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經(i)衞生署轄下診所、(ii)醫院管理局(醫管局)、(iii)社會福利署(社署)及(iv) 教育局轉介到衞生署轄下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測驗中心)接受評估的兒童數目分別為何;

(二)鑑於現時出現健康、發展、行為或學習問題的兒童會先被轉介到所屬地區的母嬰健康院接受評估,再按需要被轉介到測驗中心接受評估,繼而按需要被轉介到醫管局接受專科診療服務,政府有否評估該流程是否過於繁複和可否簡化,以期及早識別SEN兒童及跟進他們的需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及「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的對象為六歲以下的SEN兒童,政府會否放寬該年齡上限,讓該等兒童在入讀小一後仍能得到支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自本學年起,學前康復服務單位會在學年開始前把適齡入讀小一的SEN兒童的進展報告通過社署送交教育局,以便教育局在開學前把有關資料轉交有關的小學,政府有否(i)收到對這安排的投訴,以及(ii)評估該安排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

(五)鑑於在融合教育政策下,SEN兒童會入讀主流學校,而學校會按「三層支援模式」支援面對不同程度學習困難的學童,但有意見指出,以校為本的支援措施未能按個別學童的實際情況提供支援,政府會否推出更妥善照顧學童個別需要的措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會否重新考慮(i)就每年輪候SEN評估的兒童數目及輪候時間作出統計,以及(ii)設立SEN兒童的中央資料庫,以便持份者掌握支援SEN兒童的服務的需求情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一直通力合作,透過跨專業模式提供各種服務,支援有特殊需要或有發展遲緩危機的兒童。具體來說,食物及衞生局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評估和醫療服務,勞工及福利局提供康復和福利服務,而教育局則負責為公營普通學校提供不同的額外資源、專業支援和教師培訓,協助學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通過為教師提供培訓,可以提升教師的專業能力,以便他們及早識別和提供適切的支援予有特殊需要的學童。

  就葛珮帆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現回覆如下:

(一)衞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測驗服務)接收由醫生或心理學家轉介的個案,為懷疑有發展問題徵狀的12歲以下兒童進行臨床評估。新症經由不同途徑轉介,包括母嬰健康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私家醫生及心理學家。過去五年,測驗服務接獲由以下來源轉介的新症數目如下:
 
  個案數目
轉介途徑 二○一四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七年 二○一八年
(臨時數字)
衞生署母嬰健康院及其他專科 5 731 6 328 6 554 6 812 7 155
醫管局兒科醫生、門診診所及其他專科 1 344 1 368 1 416 1 422 1 233
私家醫生 1 844 1 652 1 611 1 533 1 442
心理學家(包括醫管局、教育局、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私人執業的心理學家) 548 505 600 655 630
其他 27 19 7 16 6
總計 9 494 9 872 10 188 10 438 10 466

(二)衞生署母嬰健康院為初生至五歲的兒童提供一套全面的促進健康及預防疾病的「幼兒健康及發展綜合計劃」,其中包括發展監察服務。透過發展監察服務,母嬰健康院醫護人員會於孩子指定的年齡,與家長進行面談及觀察孩子在各方面發展的表現,以及早識別懷疑有發展障礙的兒童。除指定時間外,家長亦可主動與母嬰健康院預約作特別跟進安排。另外,在教育局、衞生署、醫管局、社署及非政府機構共同推行的「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機制下,學前導師可直接轉介有需要的兒童到所屬地區的母嬰健康院作初步評估。視乎評估結果和需要,母嬰健康院會轉介有關兒童至衞生署的測驗服務或其他醫管局的專科作進一步的跟進。各母嬰健康院接受由醫生評估的輪候時間一般為四至八周內。衞生署會持續監察服務需求,並按需要作內部人手調配,讓兒童獲得適時轉介。
 
(三)在學前康復服務方面,社署為初生至六歲的有特殊需要的幼兒,提供有助身心發展和提升社交能力的早期介入服務,包括「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及「為輪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學習訓練津貼」,從而提高他們入讀普通學校和參與日常活動的機會,並協助家庭應付其特別需要。
 
  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升讀小一後,他們在學習、社交和情緒行為上面對的要求與學前階段的並不相同,他們需要不同的學習支援、調適和輔導等,以適應小學的學習生活。因此,教育局除向學校發放常規資助外,亦一直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專業支援及教師培訓,以協助公營普通學校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包括小一的有關學生,增強他們的學習效能。由二○一八/一九學年起,教育局與社署、醫管局和衞生署加強合作,推出優化的機制,把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的評估資料和進展報告在新學年開始前傳遞給小學,以便小學及早知悉有關兒童的特殊教育需要,從而為他們計劃和提供適當的支援服務。同時,教育局一直要求小學推行「及早識別和輔導有學習困難的小一學生計劃」,確保已接受學前康復服務的學生在有需要時能接受進一步評估,並及早得到支援,以及確保於學前階段未被識別的學生能被識別和獲提供適切的支援。教育局會繼續透過現行模式,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小一學生。
 
(四)由二○一八/一九學年起,教育局與社署、衞生署及醫管局加強協作,推出優化的機制,以確保有特殊需要的兒童由學前中心/幼稚園升讀小學時,學校能及早知悉他們的特殊需要和提供支援。
 
  在這個機制下,教育局在每學年會向正在接受或輪候社署資助學前康復服務,並將於下學年適齡入讀小一的兒童的家長發出函件和意願書;在取得家長的同意後,教育局會把有關兒童的資料送交衞生署及醫管局的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以便中心把他們的評估資料送交教育局。在新學年前的六月,教育局會向家長確定其子女入讀的公營小學或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小學,並在新學年開始前把評估資料送交有關小學,以便學校及早知悉有關學生的情況,從而為他們計劃和提供適切的支援。
 
  此外,接受社署資助的學前康復服務單位會尋求家長的同意,在新學年前把學前兒童的進展報告通過社署送交教育局,以便教育局在新學年開始前把這些兒童的進展報告轉交他們將入讀的公營小學或直資小學。教育局的專業人員則會在每個新學年開始後的六至八星期內到訪有關小學,了解小學根據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提供的評估資料及學前康復服務單位提供的進展報告,為相關的小一學生所提供的支援服務,並向學校給予適當的意見。優化協作機制自本學年開始實施,運作暢順,並沒有收到投訴個案。我們會繼續檢視這優化的機制的推行情況。
 
(五)教育局鼓勵學校採用「全校參與」及透過三層支援模式,按學生的個別情況和支援需要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提供支援。第一層支援是指學校透過優化課堂教學,及早照顧所有學生的不同學習及適應需要,並及早為識別為有學習或適應困難的學生提供支援;第二層支援是因應學生在一般課堂學習或日常生活需要發展的學習及/或社適技巧,安排額外支援如課後小組訓練,而教師亦會讓學生在普通課堂練習及應用在第二層支援習得的知識和技巧,鞏固學習效能。對於問題較嚴重及持續的學生,學校會為學生提供第三層支援,透過個別學習計劃為學生規劃個別化的支援及小組訓練,以及提供機會讓學生在課堂練習及應用在第二及/或第三層支援習得的知識和技巧,確保整體支援的效能。
 
  上述的三層支援模式是根據「反應性支援」的方式進行。採用「反應性支援」的方式決定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支援層級,源自英國學者Rea Reason博士為前教育及人力統籌局撰寫的顧問報告內,建議香港借鑑美國和英國的經驗,按學生對支援的反應調校支援的層級,安排適時及有系統的支援,並透過定期檢視學生的進展,評鑑和安排學生在三層支援模式的適切支援層級。有關的安排可以充分照顧學生的不同需要,讓他們獲得最適切的支援及服務。
 
  在訂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支援需要和層級時,學校的學生支援組會收集和分析學生的資料及需要、了解學生和家長的意見,並諮詢專業人員,從而安排合適的支援。學校亦須記錄為每名學生提供的支援和調適安排,以及他們的進展作定期檢討,以便在適當的情況下調整支援層級。就需要第三層支援的學生,學校須為他們撰寫個別學習計劃,計劃須具備相關項目,包括長期目標、短期目標、具體施行方法、評估準則及成效等。以上各種措施皆以照顧學生的個別需要為原則,我們持續檢視有關措施的成效,並推出改善措施。
 
  由二○一九/二○學年起,我們將會推行多項融合教育的優化措施,包括重整各項融合教育資助計劃及擴展「學習支援津貼」,倍增第三層支援津貼額,以及提供常額教師職位;於取錄較多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公營普通學校,提升其特殊教育需要統籌主任的職級至晉升職級;進一步擴展「優化校本教育心理服務」和優化校本言語治療服務。整體而言,學校將有穩定的教師團隊、可靈活運用的資源及更充分的專業支援,以照顧校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六)(i)衛生署及醫管局表示,他們會繼續與各服務提供者保持緊密溝通,以期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提供更適切、更到位的醫療服務。
 
(ii)教育局與社署、衞生署及醫管局已有既定的協作機制,確保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的評估資料及進展報告能適時傳遞給他們升讀的小學,以便學校在他們入讀小一後提供適切的支援。教育局的「特殊教育資訊管理系統」(SEMIS)亦收集了就讀於公營學校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資料,教育局一直透過SEMIS的資料掌握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對教育服務和支援的需求情況,從而推行相應政策和措施,協助公營學校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各政策局和部門可在家長同意下,傳遞有特殊需要兒童的資料;因此,在現階段,我們並無計劃設立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的中央資料庫
 
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