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偵破入口商非法進口和貯存有害電子廢物(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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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懿昌(香港)有限公司非法入口和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共被判罰款21,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執法人員去年七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一個從上海進口的貨櫃,報稱載有電腦部件,經查驗後證實載有一批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貨櫃退回來源地,並通知內地相關部門跟進,及按照《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入口商。

  環保署在調查上述案件時,也成功偵查到該公司位於粉嶺的回收場,發現場內非法貯存屬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重量約有兩噸,市值約為二十萬元。環保署經蒐證後,遂按《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同時向涉案的入口商加控相關罪名。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廢液晶屏及廢舊陰極射線顯像管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均屬化學廢物。如不妥善處理,不但會污染環境,亦會危害相關從業員和公眾的健康。環保署會持續着力打擊回收場非法收集、貯存、處置或進口有害電子廢物。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兩年。

  更多有關化學廢物管制的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址: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9年1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