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商廈重建工程地盤承建商造成噪音滋擾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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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灣仔重建商廈One Hennessy的建築地盤承建商--華營建築有限公司多次沒有遵從《噪音管制條例》的要求,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滋擾,於二○一八年十月十日及今日(一月二十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罰款共33,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二○一七年十一月接獲市民舉報,指灣仔軒尼詩道一號One Hennessy的建築地盤在星期日發出工程噪音,經派員調查後發現,涉案的地盤在星期日限制時段,違反建築噪音許可證(許可證)限制,進行被禁止的「訂明建築工程」,即裝卸及處理鋼條,環保署隨即撤銷該地盤的許可證,並檢控有關承建商。

  環保署在二○一八年一月晚間再派員到地盤巡查,發現涉案的承建商在無持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晚上七時後仍使用機動設備施工,環保署在完成蒐證後再次檢控涉案的承建商及建築工人違反《噪音管制條例》。

  環保署已就違規事件要求涉案承建商加強工地管理,確保工程合法地進行。環保署人員其後曾多次到涉案地盤跟進巡查,沒有再發現違規事件。

  《噪音管制條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建築工程應盡量安排在日間及非假日時段進行,減少對周遭人士造成滋擾。如有必要在限制時段(即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段)進行「訂明建築工程」(即築構或拆卸模板或棚架,裝卸或處理瓦礫、木板、鋼條、木器或棚架材料的建築工程,敲擊),或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證。在施工時須遵從許可證的規定,只可使用指定的機動設備及進行指定的「訂明建築工程」,並落實消減噪音措施,把噪音影響減至最低,否則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



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