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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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關今日(一月二十四日)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會面的傳媒查詢,政府發言人作以下回應:

  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聯同相關政府部門代表,今日下午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會面1小時15分鐘,就有關把領取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的措施,作坦誠對話,以釐清誤解。

  政府發言人強調,把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的長者綜援定義由60歲調整至65歲,目的是把綜援就業支援服務延伸至64歲健全人士,鼓勵健全成人就業,並不是為節省開支。政府會在綜援計劃設立「就業支援補助金」,向60至64歲健全成人受助人每人每月發放1,060元定額補助金,鼓勵他們投入勞動市場及持續就業。在落實措施後,政府會密切留意實施過程,並會持續聽取意見,探討改善空間。

  此外,社會福利署會安排這些綜援受助人,參與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綜合計劃)。非政府機構會以人性化手法,協助這些受助人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為他們安排就業選配,以及評估他們的需要以提供個人化及針對性的就業援助服務。上述安排主要目標為協助健全的60至64歲領取綜援人士就業,而非強迫他們就業。

  政府發言人亦澄清,所有殘疾及健康欠佳受助人、家庭照顧者或最年幼子女年齡在12歲以下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無需參與就業支援計劃,而於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前已領取長者綜援或是曾經領取過長者綜援之後再重新申領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亦無需參與計劃。



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