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就《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條例草案》修正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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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修正《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條例草案》剛讀出的條文。我們提出的修正案旨在釐清我們的政策原意,令《條例草案》能夠更清晰地述明條文的涵義。修正案內容已載列於發給各位委員的文件內,我現在會簡介修正案的主要內容。
 
  首先,我們建議修訂《條例草案》第15(3)(b)條,以「使用合理所需」代替「使用需要」,明確指出獲授權人員進入某地方或登上某交通工具進行搜查時,使用的武力必須是合理所需。
 
  其次,我們建議修訂《條例草案》第31條和32條,明文述明被控人如欲援引《條例草案》下相關的免責辯護條文,則只須負起「援引證據的舉證責任」(Evidential Burden)。涉及上述條文的檢控時,舉證責任仍在於控方。
 
  主席,我們在擬備修正案期間,已考慮法案委員會委員和立法會法律顧問的意見。法案委員會對所有修正案並無異議。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委員支持各項修正案。
 



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