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沙田至中環線工程補償申索
********************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泳舜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九龍城商戶向本人反映,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為進行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工程項目,自二○一四年起在區內多條道路以鐵網圍封多幅大面積的工地,並封閉了多個路段(例如南角道往太子道東方向的行車線)。由於視線被遮擋,加上工程造成塵土飛揚及噪音,位於南角道四號至二十四號的店鋪生意一落千丈。雖然他們已按《鐵路條例》(第519章)(《條例》)提出補償申索並提交了詳盡的資料,但迄今沒有一宗獲批。關於鐵路工程項目引起的投訴及補償申索,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於過去五年收到26宗就沙中線工程項目提出的補償申索當中,已被駁回的個案宗數及原因,並按申索人類別及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分項資料;

(二)過去五年,每年當局分別收到多少宗涉及沙中線工程項目在馬頭圍道、江蘇街、落山道及南角道進行的工程的投訴,並按投訴內容列出分項數字;當局採取了甚麼措施減低該等工程對附近商戶及居民的影響;

(三)預計何時(i)完成沙中線工程項目下第(二)項所述街道的工程,以及(ii)移除於該等街道為工程設置的鐵網;預計與該等工程有關的宋皇臺站及土瓜灣站何時啟用;

(四)過去五年,每年當局分別接獲、批准及駁回了多少宗按《條例》提出的補償申索,並把多少宗轉介至土地審裁處處理(按處理結果和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五)鑑於政府是港鐵公司的大股東,政府會否把關於鐵路工程項目的補償申索,交由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或非官方人士組成的委員會審核,以示公允;及

(六)會否檢討《條例》,以期改善補償申索機制?

答覆:

主席:
  
  就鄭議員提出的問題的六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在過去五年期間(自二○一四年一月起計),共有26宗根據《鐵路條例》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涉及沙中線工程的補償申索個案。有關個案全部轉交地政總署跟進及處理。在該26宗個案中,其中15宗是由業主或商戶提出涉及商鋪物業的申索個案,其餘11宗是由業主提出涉及住宅物業的申索個案。當中五宗已被駁回,21宗仍在處理中。相關數據表列如下:
 
地區 由業主或商戶提出涉及商鋪物業的申索個案宗數 由業主提出涉及住宅物業的申索個案宗數
灣仔 2 0
九龍城 13 9
黃大仙 0 2
總數 15 11

  根據申索人已提交的資料,該五宗被駁回的個案均涉及位於九龍城區的商鋪物業,而其主要申索事項是與暫時道路封閉安排有關。地政總署在處理上述五宗個案時已考慮申索人所提交的有關資料及該署的有關記錄,在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行人路的部分雖因工程需要設有障礙物,但仍然於有關物業出入口前的通道保持足夠闊度,所涉及的暫時道路封閉安排並未對有關物業的通道產生不利影響,並不構成根據《鐵路條例》可申索補償的事項。因此,該五宗補償申索並不成立而被駁回。

(二)為配合沙中線土瓜灣站及宋皇臺站的建造工程,港鐵公司需分階段於興建中的車站及其出入口附近部分路段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以配合施工,範圍包括馬頭圍道、江蘇街、落山道及南角道等。
 
  在進行工程期間,港鐵公司及承建商已採取不同措施減低工程對商戶及居民的影響,包括維持適當行人路闊度予公眾使用,擺放清晰告示及路牌,在可行的情況下使用半透明圍板及隔音設備、並於圍板上擺放商戶名稱,亦盡量美化工地圍板以改善步行環境,以及在節日期間收窄部分工地範圍以維持車輛上落客位置等。此外,港鐵公司在馬頭圍道實施大型臨時交通管理措施期間,亦安排關懷大使協助居民過路和乘車。至於在隧道鑽挖期間附近居民可能感到輕微震動,港鐵公司在隧道範圍附近進行樓宇安全監測及有專責人員進行定時地面監測等措施以確保樓宇及公眾安全。港鐵公司並已加設隔音設施以減低工程聲響,以期將工程對社區造成的影響減至最低。

  在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實施之前及工程進行期間,港鐵公司和承建商一直與附近商戶和居民保持緊密溝通,除派發工程通告外,亦不時與商戶和居民會面,講解工程安排及相關的臨時交通管理措施。此外,港鐵公司亦透過社區聯絡小組(成員包括居民代表)會議,向他們匯報工程進展,以及就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建議聽取意見。

  在過去五年期間(自二○一四年一月起計),路政署共收到與馬頭圍道、江蘇街、落山道及南角道一帶進行沙中線工程的投訴表列如下:
 
年份 路政署收到的投訴分類 總數
  阻礙交通/行人 工地衞生 臨時交通管理措施設計及安排 路面損壞 大廈震動、噪音及廢氣 工地安全 其他  
二○一四 8 1 5 0 14 1 5 34
二○一五 1 4 4 3 3 0 2 17
二○一六 6 1 3 8 5 0 0 23
二○一七 0 2 1 2 2 0 2 9
二○一八 2 0 6 5 3 0 2 18

(三)沙中線土瓜灣站位於馬頭圍道地底,部分馬頭圍道路段仍正繼續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港鐵公司預計馬頭圍道於二○一九年下半年開始,分階段逐步還原「三南三北」的行車安排,並預計於二○二○年初完成。

  位於江蘇街及落山道的土瓜灣站出入口的結構、機電及裝修工程已完成,現正分階段重鋪地下管線、進行行車路面及行人路的工程。港鐵公司預計江蘇街及落山道的復修工程會在二○一九年年底完成。完成復修工程後,用以分隔工地的圍板將會移除。

  至於連接宋皇臺站的南角道,其行車路面復修工作已於二○一八年十月完成,並於該路段永久重置十一個收費錶泊車位供公眾使用,而行人路復修工程預計於二○一九年第二季完成。港鐵公司會與有關商戶保持密切溝通,令餘下工程對商戶的影響減至最低。
  
  本來預計「大圍至紅磡段」可於二○一九年年中通車。然而,有鑑於紅磡站的連串施工質量事件及相關調查工作,「大圍至紅磡段」的通車目標日期需要再作檢討。

  就局部開通「大圍至紅磡段」部分車站及路段的需要及可行性,政府已要求港鐵公司加快研究不同的方案並作出建議。政府會繼續積極與港鐵公司探討合適的方案,並以實質可行性和安全為先,現階段未有任何定論。

(四)在過去五年期間(由二○一四年一月起計),共有46宗根據《鐵路條例》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的補償申索個案,涉及鐵路項目有沙中線、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南港島線(東段)、觀塘線延線及西港島線。有關個案全部轉交地政總署跟進及處理。在該46宗個案中,有六宗成功申索個案,11宗被駁回,其餘29宗申索個案仍在處理中,目前未有個案轉介至土地審裁處處理。相關數據表列如下:
 
個案接獲年度 地區 接獲的個案宗數 已被駁回的個案宗數 成功申索的個案宗數
二○一四 中西區 4 0 2
南區 1 1 0
元朗 1 0 0
九龍城 9 7 0
黃大仙 2 0 0
葵青 1 1 0
二○一五 中西區 1 0 1
灣仔 1 0 0
深水埗 1 0 0
九龍城 6 0 0
元朗 1 0 1
二○一六 中西區 1 0 1
灣仔 1 0 0
南區 2 1 0
深水埗 1 0 1
九龍城 11 1 0
二○一七 中西區 1 0 0
九龍城 1 0 0
二○一八 全港 0 0 0
  總數 46 11 6

(五)根據《鐵路條例》,申索人須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送達其補償申索。一般而言,該局於接獲有關補償申索個案後,會交由地政總署根據《鐵路條例》訂定的程序處理。地政總署會就每個個案安排署內專業職系人員(如產業測量師及會計師等)負責跟進。如有需要,負責人員亦會徵詢有關部門(如路政署、屋宇署及律政司等)的專業意見以作全面考慮。
  
  政府會於收到申索或其所需提供的補充資料後的六個月內,決定接納或駁回有關申索,又或向申索人作出反建議。假若不滿意申索結果,申索人可在政府收到申索起計的七個月後把申索個案提交土地審裁處作出裁決。土地審裁處是根據《土地審裁處條例》(第17章)而設立的,有四位專業法官,包括由一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出任的土地審裁處庭長,以及由三名區域法院法官出任的土地審裁處法官。審裁處還有兩位本身為認可測量師的審裁處成員。庭長和法官可單獨或會同審裁處成員審理案件,審裁處成員亦可單獨審理案件。土地審裁處會就申索人提交的申索個案釐定政府應向申索人支付的補償額。

(六)如(五)所述,申索人假若不滿意申索結果,可根據《鐵路條例》第34(7)條,在政府收到申索起計的七個月屆滿後把申索個案提交土地審裁處展開法律程序,由土地審裁處作出裁決。政府現時沒有計劃檢討有關條例。



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