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於勞工福利措施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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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一月十八日)就有關多項勞工福利措施的執行舉行記者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朱麗芳亦有出席。以下是劉怡翔的開場發言全文:

  正如剛才行政長官提及,在二零一八年《施政報告》中公布的新措施,主要為加強保障政府服務合約下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和勞工權益。

  員工直接受惠的具體措施有三方面:第一,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會獲得6%合約酬金;第二,工作滿一個月的員工可享有法定假日薪酬;第三,員工在八號或以上風球懸掛時工作,將獲發放不少於「工半」(即本應賺取工資的150%)。政府會修訂「標準僱傭合約」及政府服務合約條款,要求政府服務承辦商提供這些僱傭福利。

  政府已經公布這些措施將會適用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起招標的服務合約。相關的部門正積極進行籌備工作,包括擬備招標及服務合約條款及修訂「標準僱傭合約」。

  政府聽到社會對新措施的支持聲音,亦聽到一些議員和勞工界的訴求,希望在新措施落實前的過渡期(即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施政報告》公布當天起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內,令更多非技術員工受惠。

  在新措施實施前的過渡期間,有兩種政府合約未能受惠於新措施,第一種是按舊有條款招標但尚未批出的合約;第二種是已經按舊有條款批出的合約。

  政府在聆聽社會的訴求後,亦願意作出正面回應。在四月一日落實新措施的計劃不變的前提下,我們研究如何能照顧在政策宣布後招標或者已批出的合約。

  我們的目標,是既要照顧非技術員工,同時也尊重合約精神,政府會兼顧這兩個原則,在執行上作出調整。

  首先,原本計劃將會招標的合約,只要情況許可,部門會將招標工作延後並加入新條款,使員工可以享受新福利。

  至於正在招標的合約,在籌備工作完成後,部門會修訂招標文件,加入與新措施有關的條款。換句話說,這些合約都會盡可能落實新安排,加強保障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和勞工權益。

  如果部門基於運作需要,必須要在四月一日前按舊條款批出合約,部門會盡量縮短合約年期,例如由一般的三年縮短至一年或更短,以期盡快按新條款重新招標,使非技術員工盡快受惠。

  至於已經批出的合約,即是由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新政策公布當日開始批出的服務合約,部門會與相關服務承辦商磋商,加入新的條款,讓有關的員工由今年四月一日開始受惠於新措施。

  我需要強調,基於合約精神,修改合約條款需要服務承辦商的共識。考慮到修訂服務合約條款會使服務承辦商招致額外開支,作為一次性的特殊措施,政府會就此向服務承辦商提供補貼。

  據初步估算,補貼金額超過三億元,會涵蓋大約120張合約,令超過一萬名非技術員工受惠。如果計及四月一日落實後才開始招標的合約,受惠的員工將會更多。雖然政府不會就四月一日後的合約作出額外補償,但新措施的開支預計會反映在政府服務合約裏面。

  同時,政府會要求服務承辦商與員工簽訂新的「標準僱傭合約」,確保新措施具備合約基礎,惠及非技術員工。政府的服務合約條款亦會列明服務承辦商有責任提供這些福利,否則有可能按合約處分。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35分